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7]11号)要求,为加快我县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金融社保卡”)发行进度,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决定于2017年9月开始启动我县金融社保卡的换发工作,同时停止一代社保卡(即医保卡)的制作和发放,并全部更换为全国统一标准的金融社保卡。现就我县城镇职工金融社保卡换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制卡数据采集及核对
金融社保卡的制卡数据不但要符合人社部相关规范,还要通过银行联网核查,并且16周岁以上参保人都需在卡面印制照片。请各参保单位于2017年9月26日前到医保局进行拷盘或打印制卡信息核对表,认真核对本单位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及照片四个关键信息,若照片有误的需提供电子版(358×441)白底彩色照片。同时还需要采集单位职工的电话号码,以满足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互联网+人社”等应用推广的需求。
二、发卡银行确认
金融社保卡是国家人社部统一标准规范,由省级统一制卡发放的二代社保卡。具有电子凭证、业务办理、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今后通过金融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可实现各类社会保险的缴费和待遇领取,以及银行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功能。目前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农业银行姚安县支行是首批入围的发卡银行,我县确定职工工资发放银行为首次发卡行,医保局根据各单位发放工资银行上报制卡。
三、 领卡及激活
城镇职工的金融社保卡制回后由确定的银行进行发放,各单位在接到银行通知后,需组织单位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到所属银行网点进行领卡并激活金融功能,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协调各银行上门进行发放和激活。参保人领到卡后,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或医院首次使用,医保功能即正式启用,同时原社会保障卡(医保卡)自动停用,并且原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结转到金融社保卡个人账户中。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制卡信息关系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核对工作,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楚雄州金融社保卡信息核对表》(附件1)、和《手机号码批量绑定表》以电子版的方式回盘医保中心。同时一并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楚雄州金融社保卡发卡银行确认表》(附件2)报送医保中心。
(二)2017年12月20日前为金融社保卡换发过渡期,过渡期间原社会保障卡与金融社保卡并行使用。2018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社会保障卡。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我县金融社保卡换发工作顺利开展。
在金融社保卡换发卡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沟通联系。联系电话:5723789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