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 年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 2 月27 日
2017年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州、县党代会精神和全州人社目标任务,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五大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的思想,围绕民生为、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力争全县人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创业促进就业
(一)认真落实新一轮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2100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3%以内,确保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配合州级开展创业示范园、众创空间及校园创业平台建设,评审认定 10 个州级创业示范园、5 个州级众创空间、3 个校园创业平台等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2.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扶持创新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强化和引导创业项目与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切实做好创业项目的指导扶持工作,不断提高创业项目品质,扎实推进我县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三)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执行好省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激励保障政策 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基层一线和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大力实施高校及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协办股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2.继续组织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周、服务月、联合招聘、技能就业等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协办股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3.继续开展好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考录招聘工
作,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工作。
责任领导:朱 镭、周 鹏
牵头股室: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四)稳妥有序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
全面落实去产能职工安置各项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深入企业指导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一企一策,因企施策,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处置预案,细化职工安置渠道,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加强对去产能过程中社保问题应对处置,确保不出现区域性失业率攀升和群体上访事件。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工作。加强失业监测预警。
责任领导:娄志弘、朱 镭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协办股室:社保中心、劳动关系股、养老保险股
(五)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扶贫两个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做好农民工及“农转城”人员相关政策的落实。认真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农转城”居民社会保障权益的各项政策,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和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职业能力建设股
(六)统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组织贫困家庭子女、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农村低保家庭等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加强就业援助,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就业培训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等专项行动。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依托职业技工类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整合职工培训资源,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技术工人培养模式,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拓宽就业人群的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协办股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八)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加大对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和统计数据分析,研判就业市场,规范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使用。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平台。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援助活动,推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活动。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就业中心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九)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新修订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周 鹏
牵头股室:社保中心
协办股室:政策法规股、工资股、基金监督股
2.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改革完善工作。
责任领导:张晓君
牵头股室: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中心
协办股室:政策法规股、社保中心、养老保险股
(十)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续工作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继续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稽核,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加快推进“一卡通”建设,确保我县社保卡综合应用取得实效。加强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积极探索跨统筹区异地就医费用协查、核查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价格调整机制、分级诊疗制度、医保付费方式等医药卫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医疗费用控制。
责任领导:周 筠
牵头股室:医保中心
协办股室:基金监督股
(十一)继续深入推进建筑等高风险行业扩面工作着力抓好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同时,切实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收支平衡。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责任领导:周 鹏
牵头股室:社保中心
协办股室:养老保险股、基金监督股
(十二)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和源头治理
督促各社保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和稽核制度,防控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支付。加大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推广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继续开展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监督手段,推进非现场监督和基金安全评估。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基金监督股
协办股室: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中心、政策法规股
(十三)加强社保经办管理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探索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登记成果运用。继续做好流动人口、人才流动的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
责任领导:周 筠
牵头股室:医保中心
协办股室: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养老保险股、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股
2.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保条件人员 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刚性任务。
责任领导:周 筠、张晓君
牵头股室:医保中心、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中心
3.制定新形势下清欠措施,推进专项资金历史欠费限期清缴工作。
责任领导:周 筠、周 鹏、娄志弘、张晓君、朱 镭
牵头股室: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协办股室:养老保险股、
4.贯彻实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加快金融社保卡发行进度逐步实现覆盖城乡,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人人持有金融社保卡、一卡多用、一卡通用的目标。
责任领导:周 筠
牵头股室:医保中心
协办股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5.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执行分险种增值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做好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性谈判工作。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基金监督股
三、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四)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
1.进一步加大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进力度,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稳慎推进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公务员公开遴选、调任、考录工作。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公务员管理股
协办股室:工资股
2.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推广运用公务员平时考核,严格执行公务员纪律惩戒的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抓好公务员素质提升工作和初任培训,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文化养成。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公务员管理股
(十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积极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改革,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人员管理向合同管理转变。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设置,严格执行岗位动态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责任领导:周 鹏
牵头股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协办股室:工资股
(十六)高度重视军转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安置计划,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加大“三鼓励”政策宣传,在州局的指导下,适时出台有关岗位、职务、编制以及家属安置等优惠措施。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继续深化军转安置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公务员管理股
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十七)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完善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配套政策。健全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坚持高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并举、培养与引进并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着力在人才培养开发、招才引智、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激励办法。健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加大引智工作力度。
责任领导:朱 镭、周 鹏、娄志弘
牵头股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2.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到我县创业发展,实施专家引进工程。积极组织人才技术交流与合作,拓展合作领域。继续做好专家的服务管理工作,构建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责任领导:周 鹏
牵头股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十八)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和非公经济组织的职称评聘和人才评价办法,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称考试评审服务工作,把服务范围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农村实用人才拓展。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强化岗位聘任,引入竞争机制,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强技能人才开发,依托楚雄技师学院和县职业学校,壮大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继续做好云岭名师、云岭名医、云岭首席技师以及州级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建立以政府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切实做好人才储备预报工作。
责任领导:周 鹏
牵头股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协办股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十九)积极主动参与沪滇合作按照沪滇扶贫协作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落实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措施,重点在推进人力资源转移就业,加快人才引进培养,促进扶贫交流合作等方面谋求新进步、新发展,力求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责任领导:张晓君、周 鹏
牵头股室:党委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就业中心
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配合国家和省州开展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开展奖金和奖励性补贴集中清理和统一规范工作。贯彻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奖金制度、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加强公安、法检系统的绩效考核,建立完善与工作成效挂钩的工资制度。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信息化管理。
责任领导:周 鹏
牵头股室:工资股
协办股室: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二十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贯彻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意见,探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及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继续执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劳动关系股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州“ 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劳动关系股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稳慎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加深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继续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积极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劳务派遣工作,严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劳务用工,加强法规宣传和督促指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劳动关系股
3.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体制建设,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各方参与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的作用。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劳动关系股
责任股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三)积极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1.加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和 “农转城 ”人员社会保障权益的各项政策,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协办股室:就业中心、职业能力建设股
2.加大普法宣传和依法执行力度,扎实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
协办股室: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业中心、社保中心、医保中心
3.突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着力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按月支付银行卡代发工资。进一步加大对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掌握重点建设项目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绿色通道”,做到快立案、快查处 、快结案,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协办股室:劳动关系股、政策法规股
(二十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体制机制,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我县一裁终局裁决率达30%以上,案件结案率96%以上。定期做好仲裁办案系统使用的督促和通报。加强裁审衔接,审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与法院建立“事前沟通、事中讨论、事后互通”的良好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 范化建设,探索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 80%以上。在州局指导下,探索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定期开展涉及人社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和情况分析,对易发、高发、重点时段和事项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劳动关系股
(二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以及对重 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认真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云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责任领导:朱 镭
牵头股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协办股室:政策法规股、劳动关系股
七、加强人社基础能力建设
(二十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1.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责任机制,做好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责任领导:娄志弘
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
2.推进基层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实施 “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推进“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周 鹏
牵头股室:办公室
3.继续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构建人社大数据,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责任领导:周 鹏
牵头单位:社保中心
4.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责任领导:张晓君
牵头股室:办公室
(二十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范政策、财务、安全生产等风险,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对标一流、争先进位”活动。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制定绩效考核、评估、奖惩等股学管理办法和措施,构建绩效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创新党建带动群团建设工作,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张晓君 黄 鹤
牵头股室:党委办公室
协办股室:各党支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