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省、州纪检、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要求,现将从严清退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借调工作人员和规范今后借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严清退违规借调工作人员
(一)明确清理范围。原转发的云人社通〔2017〕6号文件明确了集中清理借调工作人员的范围,具体是: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录用(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录用(聘用)单位未满试用期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培养和录用(聘用)等人员未满服务期的,新录用和聘用到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
(二)我县基本情况。从前期摸底和统计的情况看,全县不同程度存在借调工作人员的情形,除极个别人员符合借调的规范要求外,其他绝大部分人员都属于违规借调。
(三)严格清退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谁借调谁清理清退的原则,于2017年5月25日下午17:30分前完成违规借调人员清退工作;同时,认真填写清退情况汇总表、承诺书,于5月25日上午11:30前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没有违规借调情形的单位,也要在汇总表填“无”,和承诺书一并上报。
二、规范今后借调工作
根据省、州纪检、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要求,本次清退工作结束后,全县各级各部门不得再因日常工作需要,以各种名义借调工作人员。确因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重点任务需要借调的,必须严格履行借调手续,且不得借调“录用(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录用(聘用)单位未满试用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 大学生、定向培养、录用(聘用)等未满服务期,新录用和选聘到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
借调时,借调人员须同时经借出单位、借入单位、借出和借入单位分管的县处级领导研究并签字(签章)同意,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批。其中,县委工作部门(含县委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归口县委工作部门管理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县科协、县文联、县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借调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及乡(镇)借调工作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审批时,必须坚持1人1表。
中共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姚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姚安县委编制办公室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
附件:1. 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