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7日
2018年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突出就业重点,筑牢民生底线,补齐人才短板,创新人事管理,规范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新时代姚安人社工作新局面。
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1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08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深入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 “云岭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整合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资金投入,持续推进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2.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3.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扶持创业171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80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91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15 亿元以上。(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三)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组织配合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安排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20人。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责任领导:娄志弘、朱 镭、周 鹏;责任单位:公管股、专技股、就业中心)
2.推进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制度,消除就业歧视。(责任领导:娄志弘、朱 镭;责任单位:就业中心、劳动关系股)
(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1.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2.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使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3.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的部署,组织配合做好实施城乡就业融合发展计划、困难地区就业创业攻坚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低技能劳动者就业新起点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职技股)
(五)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落实“互联网+公共就业”2020 行动计划年度任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和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打造“智慧就业”。加快服务人员职业化建设,建立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手机微信公众号、彝州人社之窗及网上服务大厅功能,打造“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责任领导:娄志弘、周 筠;责任单位:就业中心、医保局)
二、全面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积极推进社保参保扩面
1.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应用,以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为重点,以纳入城镇职工的五项社会保险为主,实施好精准扩面的有关措施。(责任领导:娄志弘、黄 鹤、周 筠;责任单位:医保局、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2.继续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责任领导:娄志弘、黄 鹤;责任单位: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3.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作。(责任领导:娄志弘、周 筠、黄 鹤;责任单位:医保局、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4.强化参保扩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8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3 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8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27万人。(责任领导:娄志弘、周 筠、黄 鹤;责任单位:医保局、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七)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继续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做好中人待遇清算工作,认真落实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办法》。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严格执行调整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责任领导:娄志弘、黄 鹤;责任单位:养老保险股、社保中心)
2.按照国家和省州的部署,稳步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标政策,按照省州要求,全面启动改革完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历史欠费清缴。(责任领导:黄 鹤;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八)统筹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认真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贯彻落实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执行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现统筹区域内城乡居民同等待遇,同步健全筹资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责任领导:周 筠;责任单位:医保局)
2.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重点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床日付费、项目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完善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完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报销政策。完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开展医疗保险支付专项稽核。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并推广应用。积极参与和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责任领导:周 筠;责任单位:医保局)
3.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政策。(责任领导:周 筠;责任单位:医保局)
(九)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做好我县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政策。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开展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加强对参保企业的动态监测。(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十)继续推进工伤保险领域工作。加大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力度,继续实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全面推进交通、铁路、水利等行业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先参保、再开工”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人社部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指导意见。推进工伤预防工作,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落实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和工伤复发管理办法。(责任领导:娄志弘、黄 鹤;责任单位:养老保险股、社保中心)
(十一)做好社保基金运营和监管
1.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完善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金监管系统应用水平,加大监管软件中社会保险疑点信息的核查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完整。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清欠回收工作力度,保障基金运行平稳、可持续。(责任领导:娄志弘、周 筠、黄 鹤、朱 镭;责任单位:基金监督股、社保中心、医保局、就业中心)
2.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前移。继续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执法检查和社保基金联动稽核,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调整充实监督委员会成员,发挥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工作合力。(责任领导:朱 镭;责任单位:基金监督股)
3.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工作,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建立职业年金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加强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监督和市场监管。(责任领导:朱 镭、黄 鹤;责任单位:基金监督股、社保中心)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十二)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
1.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和人才评
价方法。完善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办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继续做好“国贴” “省贴” “省突” “州突”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继续做好我县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做好“云南首席技师” “彝乡名匠”等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责任领导:周 鹏 ;责任单位:专业技股)
2.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使用,做好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专技人才等培育。改善和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活动。(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职技股)
(十三)加强外专引智工作。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一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建设紧缺急需人才。鼓励用人单位自主设置特聘岗位引进县内外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借助滇沪对口帮扶合作机制平台作用,推动人才交流有力有序,用活、用足县级的人才激励政策,为人才的对口交流创造良好条件。(责任领导:周 鹏;责任单位:专技股)
(十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
1.贯彻落实各级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及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和人才评价办法,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加强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力度。强化职称评审监督,公布全县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清单。统筹兼顾,分类推进工程技术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贯彻国家、省、州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贯彻国家、省、州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指导评审委员会开展 2018 年度评审工作。(责任领导:周 鹏;责任单位:专技股)
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贯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责任领导:娄志弘 ;责任单位:职技股)
(十五)推进技能强县各项工作。贯彻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
训制度。落实国家、省、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组织参加全州、全省职业技能竞赛。配合开展人社部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全省高技能人才表彰工作。组织技能人才申报兴滇人才奖。(责任领导:娄志弘;牵头单位:职技股)
(十六)加强人才管理服务。以整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契机,加强人才流动与档案管理、人才培训与资源配置、人才信息与促进就业等服务职能的优化整合,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四、强化人事管理和制度改革
(十七)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
1.根据国家、省、州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协同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做好入轨实施工作。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改进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配合省人社厅做好全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加强公务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责任领导:朱 镭;责任单位:公管股)
2.落实公务员调任办法,完善公开遴选、人事调配工作。(责任领导:朱 镭;责任单位:公管股)
(十八)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的规定要求完成我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直聘等贯彻实施意见草拟、征求意见等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人员任职,紧缺人才和大学生村官聘用手续办理等工作。继续推行岗位管理、规范岗位设置。配合做好全州国有林场改革人员安置和其他行业部门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规范管理借调人员长效机制。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人员安置工作。(责任领导:周 鹏;责任单位:专技股)
(十九)推进军转安置工作。探索建立“人岗相适、人事匹配”制度机制,优化安置工作流程,克期完成 2018 年军官转业安置任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和教育工作。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责任领导:朱 镭;责任单位:公管股)
(二十)防范人事考试风险。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考务流程,规范考务操作,对涉及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试卷管理、考务组织实施等环节的风险点进一步认真排查梳理,确保考试安全。继续加强警示教育,提高考务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防范考试风险。(责任领导:周 鹏;责任单位:专技股)
五、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一)规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1.突出公平导向,改革完善体现人力资本和劳动价值、促进机会公平、鼓励创新的工资分配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牵头组织做好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责任领导:朱 镭、周 鹏;责任单位:劳动关系股、工资股)
2.按照国家和省、州的部署,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公务员奖金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政策,落实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配套工资政策。落实上级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试点改革。加快推进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信息化建设。(责任领导:周 鹏;责任单位:工资股)
六、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二)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和劳动合同签订,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治理。认真组织开展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评价活动,配合做好 2018 年省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推荐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双随机”监管、执法协作等工作机制,配合开展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工作。(责任领导:朱 镭;责任单位:劳动关系股、劳动监察大队)
(二十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标准化建设、在社会组织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等政策。推动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确保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60 %以上,一裁终局率达35%以上。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责任领导:朱 镭;责任单位:劳动关系股)
(二十四)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要求和治理措施,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守法诚信评价,按时公布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黑职介”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加强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及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强化“云南监察信息系统”运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朱 镭;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大队)
七、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形象
(二十五)深入推进人社扶贫工作
1.强力推进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针对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培训、岗位推荐”两个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动态管理。2018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0.97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0.12 万人。(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2.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医保支持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兜底保障。(责任领导:周 筠、黄 鹤;责任单位:医保局、社保中心)
(二十六)加强人社服务能力建设
1.按照全省“人社服务年”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人社服务能力和精准供给能力,促进人社工作实现从重“面”的保障向重 “质”的提升转变,从单一、条块型保障向全覆盖、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转变。(责任领导:张晓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继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就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行政事项标准化管理。(责任领导:娄志弘;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3.健全以就业、社保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根据省州的部署和要求,推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统一经办,逐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卡”通行。(责任领导:娄志弘、周 筠、黄 鹤;责任单位:医保局、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二十七)加强人社信息化建设
1.按照“一网打尽 、一屏搞定、一库集成、一次办好”的思路,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 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落实落地,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专业化、审批信息化、经办标准化”。加快推进“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网+人社”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责任领导:周 筠;责任单位:医保局)
2.做好金融社保卡换发应用工作,全县持卡人数达到17.29万人。(责任领导:周 筠;责任单位:医保局)
(二十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
诉工作,加大对局属各股室、中心的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加大“七五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责任领导:张晓君;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十九)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全面贯彻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领导:张晓君;责任单位:党委办)
2.全面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基层党建巩固年”为抓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突出抓好“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标准化建设、精准化管理、系统化推进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责任领导:张晓君;责任单位:党委办)
3.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责任领导:张晓君;责任单位:党委办、局办公室)
(三十)打造“人社铁军”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条例》,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强化民主监督,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因事择人、人岗相适。抓实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责任领导:张晓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强化调查研究,注重政策统筹。(责任领导:娄志弘、张晓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3.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领导:朱 镭、黄 鹤;责任单位:劳动关系股、公管股)
4.加强人社领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责任领导:张晓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