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决定及《姚安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姚安县2023年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和安排的通知》(姚巩固振兴办便笺〔2023〕97号)要求,现将《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3〕20号)文下达给你们的姚安县乡村振兴项目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资金14.5万元进行追减(姚安县乡村振兴项目光禄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12.5万元、姚安县乡村振兴项目官屯镇2023年度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2万元)。原列入2023年“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你们收文后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