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50号),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万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万元、民贸名品40万元、民族文化项目1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列入2022年“2130506·社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将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做好资金支付,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支出进度一致。请高度重视,州级在年度执行中将视各地资金支出进度再行调整,切实采取措施,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确保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二、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实施全过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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