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资金(参照直达)的通知》(楚财教〔2021〕13号文件)的要求,现下达你校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120万元,此款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重建围墙、实训楼和学生宿舍外墙修复等)。
二、县教育体育局和职业中学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58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资金拨付情况、项目实施进度等基础信息,并认真按照上报备案确定的项目实施,不得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或改变资金用途。
三、姚安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县高级职业中学于次年2月中旬向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报送上一年度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不按要求实施的或是逾期不提交的,扣减下一年度资金分配额度。上报材料包括:
(一)上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管理措施、问题分析及对策等。
(二)本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当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工作目标和绩效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资金安排计划等,绩效目标要明确、具体、可考核。
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为直达资金,本次下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你单位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18〕24号)精神,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目录中,财政、教育体育部门要做好扶贫资金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