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 :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姚政通〔2012〕74 号)和《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8〕212号),按县卫健局意见,现将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资金8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县卫健局60万元,疾控中心20万元。请严格按补偿办法规定的项目和用途管理使用。下达卫健局的设备购置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按省、州要求的基层卫生院设备达标所需的设备购置支出,不足部分待设备配置后清算,下达疾控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资金一个年度终若有结余,转作用于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卫健局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02. 乡镇卫生院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疾控中心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