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各乡镇财政所,民政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9〕70号)和《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7〕2号),经研究,现下达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第二批资金205.4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临时救助200万元;孤儿生活补助5.42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我县旱情严重,各乡镇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认真做好救助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城乡临时救助资金。
三、此次下达的临时救助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孤儿生活补助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001·儿童福利”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附件1、姚安县2019年第二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民政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姚安县2019年第二批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