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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 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姚安县沪滇扶贫劳务协作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7761 | 发布时间: 2019/7/4 16:12: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楚雄州项目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88  号)文件,现将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姚安县沪滇扶贫劳务协作资金 100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列入2019年“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50203·培训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16·培训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此项资金专项用于2019年度上海市对口支援姚安县沪滇扶贫劳务协作项目建设,要与脱贫攻坚项目库和年度脱贫攻坚规划相衔接,对不匹配的项目要依据脱贫攻坚项目库及当年脱贫攻坚规划据实进行调整。资金需与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定点扶贫、民营企业帮扶贫困村、金融扶贫、集团帮扶等资金统筹使用,避免重复安排。各乡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 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6  号)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二、 加强对上海援滇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督查检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管,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项目法人(执行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

    三、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实施项目,严禁擅自调整变更。严格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9 年沪滇扶贫劳务协作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楚人社通〔2019〕66 号)项目资金计划实施项目。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 号)以及省、州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具体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备案。

    附件:1、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姚安县沪滇扶贫劳务协作资金安排表(如下)

             2、2019 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

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姚安县沪滇扶贫劳务协作资金安排表

项目名称及内容

转移就业人数合计(人)

一、技能培训

二、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扶就业

三、省内转移就业(除公岗外)(人)

四、省外转移就业(人)

五、转移到上海就业(人)

分配资金(万元)

人数(人)

预计需要资金(万元)

人数(人)

预计需要资金(万元)

栋川镇

31

5

3

15

10

1

8

光禄镇

21

5

3

10

5

1

6

太平镇

62

50

2

10

6

30

20

2

18

官屯镇

46

50

2

5

3

25

15

1

14

弥兴镇

36

50

2

5

3

15

15

1

11

前场镇

46

50

2

5

3

25

15

1

14

大河口乡

26

5

3

10

10

1

7

左门乡

21

5

3

10

5

1

6

适中乡

21

5

3

10

5

1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合计

310

200

8

50

30

150

100

1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