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教〔2018〕285号)精神,现将州下达我县2018年不足100人小学校点补充公用经费专项资金83万元下达给你们, 款项列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政府预算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支出科目,同时列入部门预算经济分类“30201办公费”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本次下达的经费是用于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校点补充公用经费。
二、补助标准: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10人以上的按照100人补给公用经费差额,10人以下的教学点按照30人补给公用经费差额,补充下达标准为600元/生.年。
三、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支付规定,扎实做好公用经费的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账务,确保公用经费及时支付到学校,保证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正常教育教学支出。
四、县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该资金进行检查,请学校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严禁中心学校、完小改变学校资金用途、截留补充经费。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