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疾控中心、中医医院 :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姚政通〔2012〕74 号),按县卫计局意见,现将2018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资金8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县卫计局56万元(含中医),疾控中心20万元,中医医院4万元。请严格按补偿办法规定的项目和用途管理使用。下达疾控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资金下一年终若有结余,转作用于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卫计局基础设施和设备购置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02. 乡镇卫生院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1·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人才培养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02. 乡镇卫生院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疾控中心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县中医院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1·房屋建筑物构建”及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1001·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
附件:姚安县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资金表
姚安县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
姚安县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资金表
卫生院名称
项目金额(万元)
备注
基础设施和设备购置(含中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人才培养(含中医)
小计
疾控中心
20
20
仁和
2
1
3
大龙口
5
1
6
光禄
5
1
6
前场
1
1
弥兴
3
1
4
太平
10
1
11
官屯
4
1
5
左门
10
1
11
适中
3
1
4
大河口
4
1
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4
中医院
合计
50
20
10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