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楚雄州劳务协作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124号),现将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劳务协作资金1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用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脱贫专项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适应性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完善信息台账、政策宣传、信息服务及劳务输出数据统计、开展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列入2018年“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50203.培训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16.培训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捐赠方的意愿下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合组办〔2018〕2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5号)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定向捐赠扶贫资金,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质量。要注意收集保存项目实施前后的相关资料,掌握捐赠资金使用的成效。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