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姚安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姚办字〔2019〕3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姚安县司法局党组2019年4月25日会议研究,决定对这次机构改革后局机关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和明确职责如下:
庄兆芬 局办公室财务人员,任出纳,负责全局财务工作;
周丽英 局办公室财务人员,任会计;
赵 海 局办公室机关工勤人员;
王秀夫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金贵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向 海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艳芬 云南省姚安县公证处工作人员。负责姚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办理公证业务,完成姚安县司法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朱昌富 云南省姚安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完成姚安县司法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朱志华 云南省姚安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完成姚安县司法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机构改革涉及工作调整及明确职责的人员按照上述工作调整和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局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中共姚安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