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姚安县委: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关于认真做好出席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姚发〔2021〕 号)和《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属党(工)委出席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姚安县公安局党委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党委会议,经过酝酿讨论,确定了12名出席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现报告如下:
姚安县公安局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以县公安局党委所辖的党支部为单位,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酝酿确定。县公安局党委10个党支部共提出了47名代表候选人。在酝酿提名过程中,各党支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提名县公安局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据统计,在10个党支部中,有142名党员直接参加了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占县公安局党委党员总数153人的93%。
在各党支部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了党委会议,党委委员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县委关于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意见和县公安局党委的实际情况,在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既考虑符合县委规定的代表条件,同时又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尽可能照顾到方方面面,使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构成较合理,较符合县公安局的实际。
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了县公安局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姚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2名。其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10名,占83%;民警代表2名,占17%;妇女2名,占17%;少数民族4名,占33%;45岁以下10名,占83%。
当否,请批示。
附:(略)
中共姚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