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局纪检组,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姚安县公安局2018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姚安县公安局
2018年5月23日
姚安县公安局2018年依法行政暨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化提升年。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县人民政府《姚安县 2018 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姚政发﹝2018﹞10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和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姚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新时代姚安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和省、州、县规划暨实施方案
1、继续抓好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和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按照《纲要》和省、州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开展《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按照《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部署要求开展自检自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根据《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212 号)、《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姚安县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姚安县公安局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涉及公安工作重大决策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集体审议决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健全公安机关法律顾问运行机制。按照《姚安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让法律顾问充分参与到全县公安机关重大决策、案件研究、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民商合同和协议文本审查、执法风险和保护民警执法合法权益、重要案(事)件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
1、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定期清理、更新、公布制度,明晰执法权责,强化责任追究。
2、推进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改革和改进行政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事项办理程序,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实效。不断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责任追究;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探索实行“互联网+”模式,依托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类事项网上办理;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清理不必要的申请和证明材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健全执法活动监督管理机制。继续坚持案件五级审核审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积极探索执法质量考评新路子,深化执法质量考评,推动执法质量逐年提高;坚持案件质量三色预警和局领导点评案件制度;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员监督作用发挥。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
3、全面推进警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公安机关的警务公开、执法公开和司法公开,及时公开、更新、维护公开内容,努力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警务机制。
(六)提升复议应诉能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宽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注重在复议中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复议中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处理、适用依据和裁量关,切实加大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全面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参加应诉,依法举证,积极辩论,严格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有关材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审查。对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七)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姚安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县局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宪法和公安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法律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
2、强化执法能力培训。本着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完善法律规定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警务辅助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警务辅助人员法律意识。年内组织全警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
3、持续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制度,充分发挥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全县公安机关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 2016〕71 号)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的问题,抓好各项任务的协调推进。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县公安机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