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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接受县政协开展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的民主监督工作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访问量:20399 | 发布时间: 2018/8/6 9:54:42

各股(室):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接受县政协开展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的民主监督工作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制分工抓好落实,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局办公室。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8月1日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接受县政协开展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的民主监督工作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根据《政协姚安县委员会关于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展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的民主监督工作意见建议》(姚协〔2018〕 号)的要求,民宗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统一思想,结合单位实际,重点从推进和贯彻落实“宣传不足,社会认知度不高,参与度不够” “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争取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项目资金投入还不足” “示范区缺乏支柱产业支撑,示范创建的特点亮点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3个方面的问题和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为确保意见建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责任落实

(一)把县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和股室职能职责,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股室。

责任领导:李绍祥

承办股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二)正视存在问题,主客观剖析查找问题根源。明确责任抓整改、促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工作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销号不放过,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

责任领导:李绍祥

承办股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三)坚持边查边改,边干边改的原则。从工作上找缺陷,从措施上找不足,从问题上找原因,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和各项制度建设,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李绍祥

承办股室: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四)抓责任分解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把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稳定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到相应股(室),挂图作战,定期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责任领导:李绍祥

承办股室: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二、强化氛围,营造大宣传格局

(一)深化思想引导,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民宗局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全省、全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在全县民宗系统开展“学民族政策法、做团结带头人”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和历史观,使全州党员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使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

责任领导:刘娅娟 李洪明

承办股室:办公室、民族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二)深化基层群众宣传教育,打牢各族群众思想基础。县民宗局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乡村大舞台”“送文化”下乡、“民族团结进步电影展映”“民族歌舞展演”等民族文化交流和艺术展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包容、彼此尊重、彼此欣赏,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乡镇、村社要充分发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千村入万户”活动。以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发展成就、各项惠民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编印图文并茂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手册》、“口袋书”、宣传画册、宣传单,成立宣传小分队,深入集市、村庄、社区、庭院开展面对面宣传。村社要依托文化广场、法治长廊等平台,绘制民族团结文化墙,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制订民族团结公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小区、楼院、家庭、个人等评选活动,激发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

责任领导:偰建芬 刘娅娟 李洪明

承办股室: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三)深化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升依法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宗教工作制度、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要经常性深入宗教场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统战、民宗部门要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干部入寺宣讲政策、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州委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宗教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工作,利用3-5年时间对宗教工作干部、管委会人员、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能力。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宗教场所要制作经典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宣传版面,把爱国、法治、德治、和谐融入教规教义和宗教思想阐释。鼓励宗教界努力挖掘宗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文化传承等内容,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增强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

责任领导:偰建芬

承办股室:宗教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四)深化新闻媒体宣传,全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新闻媒体优势,形成全方位宣传体系。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开通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微信号,以新媒体形式积极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及民族团结工作动态宣传。在县广播电视台设立专题栏目,制作民族团结进步专题片,定期播出各民族历史文化、民族团结工作动态等为主题的新闻和特色节目。县民宗局、各乡镇要在区域分界路段、主要公路沿途、高速路口醒目地段设立1-2块反映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大型户外宣传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内必须设置民族团结方面的展板、宣传标语和反映民族团结的文化墙等。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的舆情收集监测、分析研判以及教育引导、危机管理机制,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造谣生事、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对发布不当言论的机构或个人要及时教育,违反法律规定的要落地查人,追究责任。

责任领导:偰建芬 、刘娅娟、李洪明

承办股室: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五)深化民族传统文化宣传,增进各民族精神相依。坚持“多元一体、和谐发展”的文化发展理念,注重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加强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保护,加快历史文化名镇、特色民俗村寨保护开发。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组织创作一批反映时代风貌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围绕党的十九大、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系列重大活动,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精心组织开展文艺汇演、展览、文艺大赛等系列文化艺术活动。着力推出一批具有民族特色、文化内涵和影响力强的优秀剧目。着力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重视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护、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累积促进民族团结的正能量,打牢“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思想基础。

责任领导:刘娅娟、李洪明

承办股室:办公室、民族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三、增强发展动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一)因地制宜,全力做好项目包装规划上报工作。以全县“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各少数民族聚居村镇组发展实际,加大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民族文化抢救保护、整乡整村推进、“四面红旗”创建等项目力度,按照民族特色村镇、民族示范村镇项目规划要求,规划上报一批强基础、有特色、惠民生、补短板的项目,列入全省项目库,做到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抓实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基础工作。

责任领导:刘娅娟

责任股室:民族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以前

(二)汇报对接,全力做好项目资金争取落实各项工作。抓住把我省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大战略机遇,研究省、州的项目投资导向,积极到省州民宗委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对接,争取中央、省、州加大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政策扶持、项目安排和资金落实上争取倾斜,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融资渠道,依托金融扶贫,引导金融、市场、社会、民间资本投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扶持发展一批发展后劲强、带动致富效果明显的特色产业,形成资金、项目整体效益。

责任领导:李绍祥

承办股室:民族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三)强化监管,全力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以项目为中心,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县民宗局与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专门明确一名副乡镇长抓项目建设,并成立施工管理组,同时成立以乡镇长任组长,财政所、村委会、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资金管理组。县民宗局每月到项目乡镇及项目现场了解项目推进、资金拨付进度等相关情况,会同项目乡镇、项目村、施工方就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研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有效完成。同时,严格按照省、州要求,认真执行《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民宗联发〔2016〕2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姚政办通〔2018〕23号)、《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姚贫开办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规范管理,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确保民族专项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责任领导:刘娅娟

责任股室:民族股、项目乡镇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四、突出示范引领,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

(一)加大产业培植,不断增强民族地区发展后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加快调整产业结构,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在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过程中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各乡镇村组的自然、民族、文化、交通等优势,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因势利导发展本地的特色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努力形成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形成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点的产业品牌。

责任领导:刘娅娟

责任股室:民族股、项目乡镇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二)注重挖掘保护,不断传承弘扬民族文化。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其中。注重统筹协调,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抓好传承的载体,以学校为重点传授、传承民族文化;以创建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狠抓民族文化传承;继续加大投入,推动对民族文化的研究,树立品牌意识,挖掘彝族刺绣、民族节日、民族饮食、民族手工艺等民族文化元素,打造名歌名舞名作,展现姚安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良好形象;发挥资源优势,做好文旅结合,让民族文化在推进旅游产业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责任领导:刘娅娟

责任股室:民族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三)强化示范引领,不断推进“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在现有创建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县、镇、村、单位建设,注重培育示范典型,深化创建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找准示范创建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培育体现民族特点、结合部门实际的民族团结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创建活动落地生根,鼓励先进典型继续扎根基层、立足岗位、做好表率,进一步彰显和放大示范的带动效应和典型的辐射效应。尤其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创建工作中,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产业强、群众富、环境好、村庄美、人和谐的示范村镇。坚持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把创建工作与维护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切实把创建工作成果转化为增进民族感情、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

责任领导:刘娅娟

责任股室:民族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五、定期分析研判,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网格化管理。一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成立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配备专兼职民宗专干,将各村(居)委会主任兼职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乡(镇)、村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积极参与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互通信息,强化管控力度。二是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配强寺观教堂管理小组,做到宗教事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抓好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的管控工作。

责任领导:偰建芬

责任股室:宗教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二)加强抵御渗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注重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建立民宗、公安、610办、综治等部门及乡镇的合力联动机制。加大对乡镇、村的走访摸排,畅通信息渠道,坚决抵制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的各类非法违法传教行为。对宗教方面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显性、隐性问题进行定期排查,及时掌握动态,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在佛教方面,认真开展有关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寺院和教职人员管理,提高寺院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维护场所安全的意识,做好场所人员、财产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在基督教方面,拓展信息收集渠道,重点做好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集中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针对历史以来存在问题的重点村进行摸排。加强对前场以堂带点活动点的管控。四是在伊斯兰教方面,重点做好外来教派防范抵制和规范管理工作、外来穆斯林群众有效引导服务工作,加强管理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穆斯林群众服务。在穆斯林特殊节日期间配合统战部、公安局做好安全稳控工作。五是在民间信仰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关于加强民间宗教信仰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制定下发我县《实施意见》,部门各司其职,重点推进民间信仰活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管控有效。六是持续深入推进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借教敛财专项整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责任领导:偰建芬

责任股室:宗教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三)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一是加大对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矛盾纠纷隐患的调研排查和调处化解,做到一事一化解、一月一报告、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分析,一季一研判,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研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以民族宗教关系协调任务较重地区、县乡结合部和城镇为重点,抓好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监测、预警和评估,健全团结稳定信息源和信息员网络,加强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交办清单的落实。根据2018年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楚雄州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任务交办单》的要求,认真抓好交办我县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民族团结宗教稳定形势研判会议。

责任领导:偰建芬、刘娅娟

责任股室:宗教股、民族股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