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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姚安县中小学校长带头上课转作风抓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10438 | 发布时间: 2019/5/13 16:56:49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姚安县中小学校长带头上课转作风抓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制度(试行)》经2019年5月13日县教育工委(党组、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请按照《通知》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姚安县中小学校长带头上课转作风抓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制度(试行)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13日


姚安县中小学校长带头上课转作风抓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尊师重教氛围,集中全体教职工力量抓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体现学校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模范带头的责任担当,示范带动全体教师研究教学、提升成绩,结合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全县各级学校校长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抓教学质量提高,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抓课堂教学研究,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抓教育过程管理,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关心尊重教师。全县各级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为主的管理层除身体特殊原因外,不能出现不上课情况。

第二条  学校管理层根据自身专业情况要带头上课、牵头管年级、带头做示范,突出运用精细化、扁平化管理模式,抓细抓小抓经常,为教师聚焦主业,减少非教学工作任务干扰,带动社会各界尊师重教营造良好氛围。学校管理层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服务教师,突出营造“让教师精力最大限度放在教学任务上”的氛围,统筹会议、考核、检查及其他非教学类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确保教学成绩有进步、有提升。

第三条  学校要将校长(包括书记、副校长、其他管理人员)带头上课作为考核学校领导及学校班子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兼任课程的,经书面报教育体育局教学研究室批准后报局班子会审定,方可不兼任课程。

第四条  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规定:学校领导层带头上课课时量的规定,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中心校总务主任兼任周课时数不得少于2课时;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周课时数不得少于4课时,上课内容及年级根据自身专业及能力情况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推进建立每周一至周三作为无会日的机制,用好三天左右时间聚焦带头上课、研究教学。

第五条  对初级中学、思源学校的规定:校长、书记和总务主任兼任周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教师平均周课时数的三分之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周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教师平均周课时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对姚安一中、职业中学的规定:姚安一中、县职业中学校长、书记要统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层带头上课,确保自身专业教学能力素质过硬,为全体教师勤奋工作做示范,带好头,要把一半以上的精力放在抓课堂教学上。

第七条  对县幼儿园的规定:根据县幼儿园的工作性质,县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每月需开展2堂以上示范课,紧密联系教学实际,为全体教职工带好头,做好示范。

第八条  为确保校长对教育教学成绩提升工作掌握管理到位,乡镇小学校长必须兼任语文或者数学学科教学;初级中学校长、书记、副校长要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带头上专业课,严格落实牵头管理年级的要求,以领导的亲力亲为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第九条  为便于基层学校领导班子统筹教学工作,县教育体育局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在周一至周三安排会议、活动和报送纸质材料,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在周一至周三要求召集会议活动、上报纸质材料的,按照一事一特批的方式处理,非经批准不得召集会议、活动和通知上报纸质材料。各乡镇中心校周一至周三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召开会议和组织活动。

第十条  学校领导班子要正确认识兼课的重要性,统筹兼顾好学校行政和教学工作,做到既带头搞好教学工作,又兼顾好学校党务、行政的正常运转。乡镇中心校班子成员不得集中在一所学校上课,原则上按照在挂包学校兼课的方式进行,因身体原因、交通因素无法到挂包学校兼课的由中心校灵活安排,妥善处理好与兼课学校的工作协调,确保兼课学校的工作有序开展和教学质量稳步推进。

第十一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每年9月10日前上报校长带头上课情况到县教育体育局教学研究室备案,县教育体育局每年在综合督查中安排对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学校落实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约谈、批评和问责。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视工作情况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