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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姚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 访问量:16849 | 发布时间: 2018/8/29 15:46:5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逐一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云南时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存在的共性安全隐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过硬的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和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经信局安全生产“1+7”专项行动工作,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楚安办明电〔2018〕1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经信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安全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相结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二)工作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朝辉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华永丽  副局长

    林祖斌  副局长

    钱爱红  副局长

成 员:金仕彩  局综合信息股股长

    刘 娅  局企业服务股股长

    朱 莉  局商务股股长

    曾晓燕  局办公室主任

    罗正友  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杨亚明  局综合信息股工作人员

    李菊芳  局综合信息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信息股,由金仕彩,李菊芳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以贯彻《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楚安办明电〔2018〕1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4号)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观念,把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切实把工作部署到车间、班组,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环节,不留死角。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要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结合共性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始终坚持全方位、零容忍的态度,抓严抓实抓细查风险、除隐患工作,把隐患和问题整改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各企业对各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惩失职失责行为。

(五)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要求,严格监管执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讲求实效,坚决防止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姚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