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县旧厂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姚安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姚安县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全县旧厂区实际,2018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城乡规划为引领,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总要求,以生态宜居荷城为目标统一部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整合资源,全面推进旧厂区改造,通过五年的合力推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面貌,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全年力争完成旧厂区改造82.32亩,建筑面积14398.01平方米,其中:
1、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改造建筑面积3010.98平方米,改造占地面积32.95亩,拟改造方式为综合整治,计划2018年实施;
2、姚安天硕蚕种有限公司:改造建筑面积7387.03平方米,改造占地面积34.38亩,拟改造方式为综合整治,计划2018年实施;
3、原水泥厂:改造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改造占地面积14.99亩,拟改造方式为集中拆除,计划2018年实施。
三、改造重点
结合“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长期停工停业的旧厂房,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厂房和长期闲置的地块,依法采取拆除、关停、收回等方式进行整治,按照《姚安县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行动方案》中旧厂区改造五项重点内容和三种改造方式充分整合利用,充分发挥效益,促进产业升级。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定期分析研究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明确工作责任。各涉及改造企业要充分发挥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中的作用,加强与县人居办的工作汇报对接,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规章和制度,组织具体实施,促进企业人居环境有大的提升,及时向县经信局报送企业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的图片、材料和信息。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使企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强化素质提升。把提高人的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企业为载体,以人居环境提升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破除陋习,开展移风易俗,养成重安全、讲文明、爱卫生、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增强企业安全、文明、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
5、强化监督检查。把人居环境提升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督查的工作范围,压实责任,定期组织和开展专项检查,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
姚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