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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2018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 访问量:22425 | 发布时间: 2018/8/29 15:05:36

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深入推进《姚安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关键之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经局务会讨论决定成立2018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  长:马朝辉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有明   党委副书记

林祖斌  副局长

钱爱红   副局长

华永丽   副局长

成  员:曾晓燕   办公室主任

林红芬   党委办主任

金仕彩   综合股股长

刘  娅   企业服务股股长

罗正友   经济运行股股长

朱  莉   商务股股长

郭  珍   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审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实施,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下设局综合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金仕彩同志担任, 负责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草拟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组织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各种会议,做好与法宣办和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上传下达。组织法治宣教教育骨干培训,开展干部职工学法培训考核。发现和培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相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法治宣传具体相关工作,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担负起普法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并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和检查各股室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姚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