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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11928 | 发布时间: 2023/12/5 15:31:11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姚住建请〔2023〕68号)已收悉。为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规范城市公共停车场收费行为,提高城市文明形象,保障城市街道交通安全畅通,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配置停车资源中的调节作用。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楚发改收费〔2017〕637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21〕64号)等规定,经我局对现已建成的部分城市停车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对城市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现已建成的德丰寺停车场、老秧桥停车场、怀远公园停车场和曹家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具体停车收费标准附后),执行停车服务收费后,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对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停车收费进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收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主动接受市场监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期限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止,到期前一个月请重新申请收费标准。在执行前应在停车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试行期间,若遇上级新的停车场收费政策调整,按新的收费政策执行。对以后政府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停车场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附: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4日   


姚安县城市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


1. 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收停车费。

2. 小型车辆超过30分钟开始计时收费,每30分钟每车次收费1.00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大型车辆超过30分钟开始计时收费,每30分钟每车次收费4.00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3. 连续停放24小时,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为10.0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为24.00元;

4. 对军车、警车、消防车、环卫清运车、救护(助)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险车辆免收停车费。

5. 对在城市停车场内充电的新能源车充电时段内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