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中心《关于申请机动车辆停放收费及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姚妇幼请〔2023〕2号)已收悉。为加强对进入服务中心车辆进行有序规范管理,减少院内车辆出入,方便就诊患者,规范收费行为,经我局对你服务中心机动车停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你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服务中心对机动车停车服务进行收费,执行停车服务收费后,你服务中心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收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主动接受市场监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起,你服务中心在执行前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附: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1. 车辆停放时间在1小时以内(含1小时)免收停车费;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收停车费。
2. 车辆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停车费1.00元;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停车费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3. 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为20.00元。
4.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实施救护和救助的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险车辆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