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加快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经研究,现将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加强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加强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3日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局各股室: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春节收假后复工后,人员流动加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将更加严峻和紧迫。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20〕6号)和《姚安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姚安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组关于认真做好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姚复工〔2020〕2号)要求,要切实做好节后全县重点项目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县人代会确定的计划目标和县政府工作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节后重点项目复产复工工作
当前,正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把抓项目稳投资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早研究、早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因项目复产复工导致的固定资产投资支撑下滑现象。
二、细化项目,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全县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桑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周忠华、唐丽仙、王家谊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梳理出2019年实施至今仍未复工项目共26项,实行具体项目责任制,将项目分解到各分管副局长、股室负责人,确保项目尽早开工,争取做到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开门红”。
三、协助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复工条件工作
落实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一企一案”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开工方案、应急预案,帮助协调解决水、电、气、集中供热、运输、职工返岗等生产要素,以及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四、强化措施落实,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的联防联控工作
各项目责任人要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的联防联控工作,并严格要求各个重点项目的施工方,作为防疫主体,要肩负起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和落实好各项防疫机制,确保各施工企业复工后,不开展聚众开会、聚众就餐等活动,做好体温监测、防护物资配备等工作,全力落实好项目内部各项防疫举措。
将建设单位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复产复工的必要条件,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可防可控。建设单位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每位员工假期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对来自或去过疫情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规定上报属地职能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在复工、复产前对重点人群做好排查管控。其中,对以下重点人群做好安全管控:
1、14 天内去过湖北、途经湖北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尚未返回的员工,各建设单位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
2、建设单位要全面排查省外、州外职工(农民工),与疫区确诊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无密切接触史要返回楚雄的,应要求其返回后按规定进行 14 天的自我隔离,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3、对其他人员,各建设单位在复工复产前要登记并报告其详细行程,做到全面排查不漏一人。对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过的人员,要求其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疫情防控专员报告,并由建设单位联系防疫部门按规定隔离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建设单位要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复产复工前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倡实行分批轮训,严禁大规模集中培训。
同时,做好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疫情防控。一是加大办公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天对办公区域,特别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不少于 1 次消毒;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死角清理工作,每天对生产车间、生活区、办公区、食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二是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清杀用品,要求员工进入项目区必须佩戴口罩;建设单位必须建立体温筛查监测制度,设置体温监测点,每日 2 次对进入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第一时间到就近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三是施工区、办公区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集中就餐。
五、优化要素保障
为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开复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只要项目需要,立刻启动顶格协调机制,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全力支持、帮助、服务好项目,推动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解决当前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助力项目尽快平稳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确保项目按工期顺利完成。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等服务举措。对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应急生产和重大民生的项目,实行应急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