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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中国华水水电姚安新能源公司采用吸收合并方式注销的请示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20600 | 发布时间: 2018/7/27 8: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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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8月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开展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5号)要求,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将中国华水水电姚安新能源公司列为压减对象,下发了《关于集团公司管理层级及法人户数压减工作方案的报告》等文件。2018年7月26日,中国华水水电姚安新能源公司向县发改局上报了《关于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姚安新能源公司采用吸收合并方式注销的请示报告》(姚源司〔2018〕2号),请求同意采用吸收合并方式注销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姚安新能源公司。

经县发改局研究,由于受新能源开发政策的影响,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姚安新能源公司项目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2018年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存在一定的难度,为支持集团公司按期完成压减工作,拟同意采用吸收合并方式注销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姚安新能源公司,由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负责承接姚安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核准后,由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在姚安重新注册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当否,请批示。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