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有关站所: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切实落实国家森林督查和省级森林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抓住当前关键时间节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资源管理,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安全。现就进一步从严管理森林资源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森林资源是生态文明的基础,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提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资料,促进群众脱贫致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多次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涉林违法案件,解决了一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各村委会、各有关站所要进一步增强守住林地红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济利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生态建设与基础建设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发展大局的关系,坚决防止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各村委会、林业站必须从实际出发,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切实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一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要认真落实《森林法》和林地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占,假借建设项目、改善民生等名义,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严禁越权审批或以临时占地之名代替永久占地;严禁毁林开垦,用于发展种植烤烟、百芸豆等作物;严禁毁林造林,用于发展核桃、梨、桃等经济林果。各村委会、林业站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违法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工作,凡属违法占用的林地区域,退出并停止耕种、使用和经营,违法者必须及时进行造林,直到恢复为林地原貌。林业站要积极与森林公安对接,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从严从重依法依规进行行查处,坚决落实好违法占用林地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强化林木采伐管理。森林采伐实行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各村委会、林业站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林木采伐的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对自留地、农户房前屋后零星林木的采伐实行备案;对其它林木的采伐,要进行现场核实,乡、村、组签署意见,依法申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商品林地中的人工林进行商品性采伐,必须严格按照人工商品林采伐流程的要求依法办理采伐许可,实行凭证采伐,保障林农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严禁借低产低效林改造之名采伐天然林。各村、林业站要加强森林采伐管理,严禁砍树喂羊、砍豆秆、砍山药杆、砍烤柴等乱砍滥伐违法行为,更不得纵容林农或不法商贩盗伐、滥伐林木;要加强辖区内森林的日常监管,发现盗伐、滥伐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乡林业站,并会同森林公安依法查处。
三是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各村委会、林业站要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对本辖区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经常性巡护;对有狩猎习惯的重点人员要进行重点关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汇报,并会同森林公安、野保人员依法进行查处。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控,发现不明死亡的野生动物要及时上报,依法进行处置,严禁私自处理野生动物尸体。
四是巩固绿化造林成果。各村委会和林业站要组织人员,对历年和当前的绿化造林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按照“一张图”逐小班、逐地块进行检查。对苗木保存率不高的地块,督促农户进行补植补造。对已经恢耕的农户,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恢复林地。对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尽快上报森林公安进行查处;对复耕面积较大的村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加强公益林管护。各村委会、林业站要严格执行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益林管护,严禁在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严格控制勘察、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占用公益林;未经审批,不得征收、征用、占用公益林。各村、林业站要和农户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书,明确责、权、利,落实管护措施,切实做好公益林管护工作。
六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森林法》 《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各村委会、林业站要,对违法进行垦荒、挖沙、采石等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坚决从严从快查处,采取措施督促恢复原貌,确保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各项措施落实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组织领导。各村委会、村民小组是本村、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林权权利人是林木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全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组管护体系,负责本区域内森林资源巡护及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村组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探索落实不同形式的管护模式,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二)高度重视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对森林资源管护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到村组和农户,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爱绿护绿、保护生态意识,使崇尚绿色、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在重点林区等重要部位设立生态建设、护林防火、保护野生动物、封山禁牧等宣传标牌,村组要制定护林公约,实行群防群管。
(三)严厉打击违法毁林行为。各村委会、各有关站所,要加强对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树木采挖、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领域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要重点打击三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各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尤其是盗挖退耕还林地树木的行为;二是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行为。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案件要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各村委会、林业站要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内容,加强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执法监督、森林资源监测等森林资源管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维护全乡森林资源的安全。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左门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