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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左门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12450 | 发布时间: 2018/3/2 15:59:45

各村委会、乡级各站所:

现将《左门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左门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左门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让广大孕产妇享受到党和国家和惠民政策,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概况

2017年我乡孕产妇死亡率为0,住院分娩率100.00%,婴儿死亡率为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产前检查率100.00%。

二、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全乡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达到《楚雄州妇女发展规划》和《楚雄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目标。到2018年,全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到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二)2018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0;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为0;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三)年度支持性目标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

2、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1%以上;

4、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保健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0%。

三、项目组织管理及部门协调分工

乡项目领导小组延用2017年成立的降消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乡卫生院、财政所、妇联、宣传、民政所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项目工作。

(一)项目领导小组

左门乡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的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组  长:李海瑞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靳  超  左门卫生院院长

成  员:倪祖瑛  乡妇联副主席

       石小琦  乡财政所所长

       张莉燕  乡文化站站长

周椿梅  乡计生办主任

卓丽琼  乡社保所所长、宣传员

项目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项目实施方案,领导协调督促项目工作的实施;

2、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重大问题;

3、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奖惩;

4、将项目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管理。

(二)左门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靳  超  左门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杨丽娟  左门卫生院副院长

       马  婷  左门卫生院计生妇幼人员

       周丽萍  左门卫生院公卫人员

       果进能  左门卫生院医疗人员

       杞开寿  左门村卫生室

       朱国昌  哔叭村卫生室

       骆玉英  地索村卫生室

       周文康  仰拉村卫生室

       鲁顺英  苤拉村卫生室

乡项目技术指导组职责:

1、制定项目技术指导计划报项目办公室审批;

2、根据项目指导计划全面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工作;

3、完成乡、村培训工作,督促检查项目开展情况及效果评估;

4、收集资料信息、分析项目执行情况。

(三)乡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左门卫生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监督、指导、住院分娩、转诊机制等项目活动,配合乡妇联做好社区健康教育。

2、乡财政所:在乡党委政府的同意下,根据乡财政实际,给予开展项目必要的资金补助,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

3、乡妇联:做好乡村群众性健康教育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围绕提高住院分娩率做好组织发动及经常性的宣教工作。

4、宣传:配合卫生部门利用宣传媒介做好群众性的项目和妇幼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四)项目办公室职责

1、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2、拟定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3、组织、监督项目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县项目办汇报项目实施进度;

4、对项目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报告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审批项目技术指导组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

四、项目工作内容

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建立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开展健康教育和监督指导、建立妇幼卫生监测体系六个方面。

(一)人员培训

按照县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乡妇幼人员积极参加县级举办的培训班;二是完成县项目办下达我乡对乡村医生的培训任务。通过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筛查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处理一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紧急情况下的接生能力。

(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

为大在力推广住院分娩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难的问题,项目安排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和危急抢救经费,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政策。

确定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对象: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我乡范围内的所有贫困孕产妇。

(三)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村卫生所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转送,卫生院做好正常接产工作,发生危急情况立即县级急救中心(县医院)。

(四)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

按《云南省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及高危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突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追踪监护。

(五)分析找准主要死因,推广适宜技术

一是推广新法接生、住院分娩,提高孕产妇管理质量和产科质量;二是推广人工剥离胎盘、腹部按摩子宫的适宜技术,降低因胎盘因素造成的孕产妇死亡;三是推广产后出血的诊断、处理和产后出血的正确测量等适宜技术,降低产后出血的孕产妇死亡率;四是推广高危因素的筛查管理和治疗,提高高危孕产妇的管理质量和高危筛查率,使高危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成协议100%;五是推广社区诊断的适宜技术和解决社区问题的能力,加强社区干预,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效果。

(六)做好两个死亡的补漏调查

按县保健院要求,每年做好两个死亡及出生监测工作,进行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的补漏调查。

(七)建立完整的转诊机制

1、通过乡级每月一次的例会,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使乡村医生具有熟练的临床技巧。

2、建立转诊组织:建立村—乡—县的转诊组织,行政村卫生所为一级转诊,卫生院为二级转诊,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为三级转诊。完善规章管理制度及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

3、乡村对话:家庭是否将危急孕产妇和高危儿童及时转诊治疗,在很大程度上受社区因素的影响,乡村对话是通过所有人,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业务技术人员、群众相互之间的沟通,共同讨论影响妇女、儿童的健康问题,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解决辖区内存在的妇幼健康方面的问题。

4、充分利用设备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交通工具和通信设施,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醒目标上呼救电话“120”,使群众和医护人员知道向哪里呼救,怎样呼救。

(八)大力推广住院分娩

实行住院分娩限价接产,正常分娩(含药费)县级<1200元,乡级<950元。

(九)规范信息统计台

按省卫生厅的要求统一使用全省规范的乡、村统计台账、报表,并认真做好各种信息资料的管理统计,对村级上报的数据、台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保证信息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设备管理:

完善乡卫生院产科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对项目上配给的设备进行严格的管理,充分利用项目配备的设备开展好项目工作。

六、健康教育工作:

推动“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社区健康教育模式。

一是提高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和妇联人员的健康教育技能;二是大力开展有针对性、广泛性、群众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知识,提倡母婴安全、住院分娩,普及新法接生,预防新生儿破伤风,让广大群众能够学习一种知识、掌握一种方法、建立一种健康的行为。活动方式是:(1)印制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2)宣传画;(3)粘贴画;(4)健康教育处方;(5)编制广播电视节目;(6)妇幼保健知识培训班,由乡妇联牵头召开妇女及村民会议,广泛宣传学习;(7)利用各种节日上街宣传服务;(8)充分发挥“孕妇学校”以及计生协会等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社区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变“要我保健”为“我要保健”的自觉行为。

七、对乡、村妇幼保健服务的要求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实现项目目标是项目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乡村两级产科和孕产妇保健服务体系,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基础条件。

(一)对村卫生室的服务工作要求

1、村卫生室作为一级转诊机构,应达到以下条件:

(1)有一名以上的女村医,负责妇幼保健工作;

(2)具备开展孕产期保健的基本设备;

(3)在岗村医按项目计划接受项目专题培训。

2、村级妇幼保健人员职责:

(1)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孕检查、产前检查5次以上、产后访视2次、新法接生、高危管理、产后42天检查六条标准) ,具备初步筛查高危妊娠能力并及时报告乡卫生院妇幼专干,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其中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2)会识别新生儿破伤风及转送;

(3)建立儿童保健手册,进行儿童系统管理(儿童4.2.1体检或小儿生长监测),指导儿童家长科学喂养,能够筛查高危儿童并及时报告乡卫生院妇幼专干,重点管理和建立高危儿童转诊机制;

(4)对服务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经常性的健康教育;

(5)进行出生、活产、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以及妇幼保健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和上报,并与计划生育宣传员经常校对出生死亡数据,杜绝漏报。

(二)对乡卫生院的要求

乡卫生院是全乡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及二级转诊机构,应建立健全生理产科,改善和加强妇幼保健与临床技术能力,承担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乡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职责:

1、结合项目工作要求,对技术上有差距的村医进行短期培训及长期指导,使村医能够承担综合性的妇幼卫生服务;

2、开展产科及儿科服务,能处理一般产儿科急症;

3、对不能处理的产、儿科急重症,作为二级转诊机构应立即转送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救治;

4、对乡、村综合妇幼保健基础信息进行收集,初步分析、利用,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