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级各站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左门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河长体系,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全乡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尽快出台工作方案
《左门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明确了我乡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责任和目标任务。各村委会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8月30日前出台村级工作方案,明确乡、村级河长,9月20日前明确村民小组巡查员,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认真履行河长制职责
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及时开展巡河巡库巡渠,协调解决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河库渠突出问题,对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要起到立竿见影之效。乡级、村级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12次,村民小组巡查员每年巡查不少于24次。
村级河长制办公室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为各级河长做好服务,加强组织、跟踪各级河长履职巡查和党委、政府研究河库渠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情况,根据需要做好巡河方案编制等服务保障和陪同调研工作,及时协调推进河长交办有关事项的落实。
四、加快推进基础工作
(一)切实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工作。11月20日前同步完成河长制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督办制度、考核问责激励制度、验收制度、河长巡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部门联合执法制度等有关配套制度的制定。逐步建立本行政区现有与河长制有关的水管站、环保、城建办、国土所、农技中心、林业站等站所监测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对现有监测体系、信息平台进行整合,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评价、信息共享和发布。
(二)切实保证按期完成河库渠分级管理名录。8月20日前完成乡、村级河库渠分级分类管理名录,并对名录逐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覆盖本行政区全部水域。
(三)加快推进河库渠河长制公示牌设置。9月20日前完成县级河长公示牌设置,11月20日前完成乡、村级河长公示牌设置。在河库渠重要位置公布河长姓名、职务、职责,河库渠概况、管护目标、河段范围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五、加强宣传报道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通过开办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河长制。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宣传、报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广泛宣传引导,在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加强河库、沟渠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增加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库渠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督导检查
推进督察督导机制,落实分级负责要求,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工作进度、经费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察督导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全乡河长制工作的全面落实。
左门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