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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河口乡2022年产业扶贫资产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29274 | 发布时间: 2022/9/28 18:44:28
各村委会、乡级各站所(中心):


根据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县级2022年产业扶贫收益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2〕97号)文件,下达我乡2022年产业扶贫收益资金51万元,结合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21年(第49期)会议决定要求,现将《大河口乡2022年产业扶贫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印发各村,请严格按照《姚安县扶贫产业项目资产及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用)》(姚扶字〔2020〕7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大河口乡2022年产业扶贫资产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一、收益分配资金:姚安县分配大河口乡2022年产业扶贫资产收益资金51万元,县级指定分配给大白者乐村委会6万元,且6万元的60%必须用于分配贫困户和边缘户。

二、收益分配村:大河口乡6个村。

三、收益分配原则:

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49期)会议决定第(七)项有关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时,原则上分配村集体部分不得高于40%且上限不超过50000元(其中:50%必须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垃圾清运密度,特别是蜻蛉河流域乡镇的村组垃圾,必须做到每2天清运1次),分配脱贫户(含边缘户)的比例不得低于60%。

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49期)会议决定第(八)项有关要求:鉴于2021年是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原则要求分配村集体的部分主要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的公益事业、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支出,严禁村组干部从中获取任何报酬。分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的部分可以用于支付脱贫户公益性岗位报酬,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护林防火、河道治理、防汛抗旱等阶段性务工支出,因灾、因病、因学、因残和丧失劳动力脱贫人口的临时性救助,有力可扶脱贫户差异化发展产业扶持,要确保利益联结村所有脱贫户利益联结全覆盖,坚决兜牢兜住风险户返贫底线。

四、收益分配方案

分配全乡6个村村集体和484户脱贫户、32户边缘户(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分配村集体的比例不高于40%且上限不超过5万元的要求,分配给6个村,合计20.40万元。具体如下:

1.大白者乐村:5万元。

(注:县级指定分配大白者乐村委会6万元,且6万元的60%必须用于贫困户和边缘户的要求,40%分配给大白者乐村委会村集体2.4万元,经研究决定调剂2.6万元给大白者乐村委会村,共分配大白者乐村集体5万元。)

2.涟水村:4万元。

3.麂子村:1.7万元。

4.大栎树村:4万元。

5.蒿子箐村:1.7万元。

6.大河口村:4万元。

(二)按照分配给脱贫户、边缘户(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全乡共有484户脱贫户和32户边缘户(包含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定分配给大白者乐村6万元的60%(3.6万元)用于贫困户和边缘户,分配给其他5个村脱贫户和边缘户资金27万元,户均563.67元,共计分配给6个村脱贫户和边缘户资金合计30.6万元。具体如下:

1.大河口村脱贫户83户、边缘户(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分配47911.95元。

2.大栎树村脱贫户97户、边缘户(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4户,分配56930.67元。

3.涟水村脱贫户103户、边缘户(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11户,分配64258.38元。

4.麂子村脱贫户86户、边缘户(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6户,分配51859.71元。

5.大白者乐村脱贫户30户、边缘户(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7户,县级指定分配大白者乐村委会6万元,且6万元的60%必须用于分配贫困户和边缘户的要求,分配36000元。

6.蒿子箐村脱贫户85户、边缘户(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分配49039.29元。

五、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资金的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大河口乡2022年产业扶贫资产收益资金分配使用工作,成立大河口乡2022年产业扶贫资产收益资金分配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  龙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学秀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  员:班建荣  乡人大主席

胡振鹏  乡党委副书记

杨  勇  乡纪委书记

朱晓珊  乡党委组织委员

周椿梅  乡党委宣传委员

章  鉴  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吴桂华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  贤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  丽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许  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李  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大河口派出所所长

袁会清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张芹珍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陈颖  乡财政所所长

陈  艳  乡乡村振兴办主任

6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收益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袁会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芹珍、李陈颖、陈艳、朱俊龙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项目日常事务。分配所需材料由各村上报,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负责审核,经乡党政班子会议通过后由乡财政所负责拨付。

(二)加强项目资金的实施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所有支出由各村提出分配方案,报乡收益贫困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再进行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公示,健全财务资料,规范报账手续。

(三)加强项目资金的督查管理。在乡纪委的统筹下,乡纪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资金使管理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每月对项目资金全面督查检查一次。建立健全党员群众监督制度,成立以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群众参与的监督小组,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






附件:大河口乡2022年产业扶贫资金收益分配表



大河口乡2022年产业扶贫资金收益分配表
村委会 贫困户数(户) 边缘户数(包括:突发严重困难户) 收益分配方案 备注
分配村集体(元) 分配贫困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元) 分配金额(元)
大河口村委会 83 2 40000 47911.95  87911.95
大栎树村委会 97 4 40000 56930.67  96930.67
涟水村委会 103 11 40000 64258.38  104258.38
麂子村委会 86 6 17000 51859.71  68859.71
大白者乐村委会 30 7 50000 36000.00  86000 按照要求指定分配给大白者乐村6万,但60%(3.6万)必须分给贫困户,留给村集体2.4万,其他调剂2.6万,共分配大白者乐村集体5万元。
蒿子箐村委会 85 2 17000 49039.29  66039.29
合 计 484 32 204000 306000 5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