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级各中心(站所):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清单的通知》要求和9月17日姚安县推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单制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主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必须达到的硬任务,全面摸清底数,查找差距短板,明确整治内容,制定工作清单,精准发力、逐项落实、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开展定档分类。各村要全面摸清本村人居环境现状,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档村庄分类标准,对全村所有自然村按一、二、三档定档分类,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供依据。定档比例可按照一档村庄30%左右,二档村庄60%左右,三档村庄按照10%左右比例考虑,各村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定档比例,但要通盘考虑,把握好村庄分档原则,对分类不准、不实的要及时纠正,防止拔高标准唱高调,降低标准搞变通,并将分档名册和分类统计表(附件1、附件2)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对照标准,查找差距短板。各村要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档村庄分类标准,结合《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目标任务,逐自然村查找差距短板,建立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清单。
(三)针对问题,制定工作清单。各村要针对各自然村查找出的差距,制定本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工作清单(附件3),并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核。
(四)倒排工期,逐项落实。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梳理形成的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项目化,并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将具体工作压实到村组一线,确保不留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村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乡级有关中心(站所)、办公室要加强协同配合。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组织推动村组做好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快工作进度,注重整治成效。各村要按照村组整治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整治时序,有序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做好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每个项目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三)加强组织动员,发挥农民作用。各村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在开展村庄定档分类、制定问题清单和工作清单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动农民参与整治,形成农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管护、共享成果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调度制度,加强督导检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月调度制度,做好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各村要于每月20日前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成员单位通报。
请各村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档村庄分类名册(附件1)、分类统计表(附件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清单(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17:00分前汇总上报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周学江
附件:1.姚安县(乡、村)村庄分档名册;
2. (县、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档村庄分类统计表;
3. 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单;
4. 大河口乡村庄分类任务参考分解表;
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档村庄分类自然村整治清单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参考依据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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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单;
4. 大河口乡村庄分类任务参考分解表;
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档村庄分类自然村整治清单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