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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7454 | 发布时间: 2023/4/20 14:37:36
各村委会,镇级各办、所、中心:

我镇山区面积较大,地质环境脆弱,加之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全镇境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已成为全县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目前我镇境内共有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分布在全镇2个村委会,受威胁农户37户累计达150多人,其中,威胁人口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为认真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全镇和镇级各站所,必须充分认识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的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太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尹  俊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周子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徐建明   太平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  凌   镇党政办主任、社保中心主任      

徐  琳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郭光明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  刚   镇林草中心主任

张永成   镇财政所所长

关志琴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永璋   太平派出所所长

钱宏斌   太平镇中心小学校长

钱学芬   太平卫生院院长

鲁家富   太平供电所所长    

陈李红   镇水务中心工作人员

朱俊谕   交管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由徐建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政班子挂点联系隐患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资金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制定应急预案和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落实党政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各村委会、各站所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交管站要做好公路沿线高陡边坡的排查、监测和险情的处置工作;水务中心要做好病险水利设施排查和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工作;中心校要做好各小学校区和周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以及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文化服务中心要做好旅游景区周边的地质灾害排查和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社会事务办要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防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得到及时处置。

自然资源所和财政所要积极向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有条件的进行搬迁避让,暂时没有条件的,各村委会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因地制宜,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疏通排水,削坡减载、砌挡加固、植树种草等简易治理,改善环境,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程度,对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汛期做好“工棚躲避、帐篷转移、投亲靠友”等提前避让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姚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做好防范。自然资源所和城建办在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建设管理中要严格把关,对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项目,在没有采取有效防灾减灾措施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审批。对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要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严格执行《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等媒体,广泛扎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针对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实际,做好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地质灾害隐患点联系挂点乡镇领导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二)根据州、县人民政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编制并执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所辖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重大地质灾害点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四)组织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值班、监测、预警及预报工作。

(五)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巡查、检查。

(六)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


附件:1. 太平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 太平镇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人员名单;

3. 太平镇2023年领导联系地质灾害点名单;

4. 太平镇领导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检查记录表。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太平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全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州人民政府发布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和《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2022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22年雨季降雨量正常偏少,单点降雨和局部暴雨时有发生,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由于我镇相关部门与所在地村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地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和工作,汛前及时预报,及时疏散、转移群众,措施得当,整个雨季中并未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未造成人员受伤。历年来,突出的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主要是太平村委会小河子泥石流:太平村委会小河子泥石流隐患点位于太平镇人民政府所在地,2015年经四川地质调查院详查时发现,小河子沟谷上游物源丰富,如遇强降雨对下流及周边36户住户147人形成严重威胁,险情重大,经四川地质调查院专家鉴定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2023年仍是监测重点。

二、2023年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范围

目前,我镇境内现有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受威胁农户37户200多人,其中,威胁人口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个。2023年全镇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和范围是:

(一)太平村委会小河子泥石流。太平村委会小河子泥石流隐患点位于太平镇人民政府所在地,2015年经四川地质调查院详查时发现,小河子沟谷上游物源丰富,如遇强降雨对下流及周边36户住户147人形成严重威胁,险情重大,经四川地质调查院专家鉴定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2023年仍是监测重点。

(二)白石地村委会苍一组的山体滑坡。2004年曾出现过滑坡情况,今年要防止再次滑动。2013年3月虽经州级地质专家鉴定同意取消日常监测,但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村委会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派专人在汛期间认真抓好监测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

(三)白石地村委会官坟冲石场的山体滑坡隐患点。该点因石场的开采和特殊的地质因素,于2008年10月出现过大面积的山体滑动,对100多亩农田安全造成较大威胁。2013年3月虽经州级地质专家鉴定同意取消日常监测,但今年村委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专人进行认真监测。

(四)白石地村委会文峰采石场的滑坡泥石流隐患点。此点上方因石场的开采,土层较为疏松,加之雨季上方流水较多,对农田的危害比较大。该点经上级国土部门确定不是自然灾害,它属于人为灾害,不再下达监测经费,所以不再列为日常监测点,但村委会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专人进行认真日常监测。以此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太平河、杨官庄箐和者乐竹林河等小流域是我镇境内的主要河流,也是粮食主产区,各村委会应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和监测工作,一旦有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发生造成河流中断,必须按《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置预案》要求进行排危抢险,尽最大可能地减少由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六)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通村公路建设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三、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3年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到11月15日。如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重点防范期,另行通知。

四、2023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重要工作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抓好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要继续实施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明确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领导职责,强化领导责任;三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以及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监测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

一是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队伍的管理。对个别不适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的监测人员,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预报各项措施全面到位;二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采取集中或分散等不同形式,全面组织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做到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促进各项措施落实

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执行《姚安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和《姚安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各村委会和有关责任站所要明确值班领导,明确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地点,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信息渠道畅通;二是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各村委会及自然资源所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进行地质灾害汛前巡查、汛中核查、汛后复查。在汛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检查,重点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领导挂点联系情况、“两卡”发放情况、监测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各项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

各村委会和相关站所要采取各种方式,组织人员在汛期前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层层举办培训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测人员基本知识和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作用;三是要做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干部群众宣传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召开干部会、群众会、户长会,做好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让当地群众熟悉并掌握防灾避灾的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地点等常识,确保灾情发生时,周围群众能迅速且有序地转移避险,减少人员伤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监测人员的培训、地质灾害隐患点干部群众宣传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培训率要达到100%,每年的培训工作要在汛期前完成。



附件2

太平镇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值班人员名单

值班地点:太平镇党政办公室 

值班电话:(0878)—6082790  

传    真:(0878)—6082791

电子邮箱地址:851572668@qq.com

(注: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时间见值班表)


太平镇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值班表

序号

值班时间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1

5月1日—5月7日

陈红兴

陈雄、王小泉、冯秋慧

2

5月8日—5月14日

普建忠

郭光明、周会芳

3

5月15日—5月21日

刘红彬

朱俊谕、杨树英

4

5月22日—5月28日

朱晓燕

徐建明、董  萍、曹俊

5

5月29日—6月4日

马海波

宋辉、贺刘君洁

6

6月5日—6月11日

尹俊

余永祥、姚明昭、童晓芳

7

6月12日—6月18日

李学斌

李凌、代佳玉

8

6月19日—6月25日

李孔明

杨晓梅、徐  琳、孙凤贺

9

6月26日—7月2日

马维青

张玉娇、赵阳俊

10

7月3日—7月9日

普煜

李雪梅、习会芳、沈  航

11

7月10日—7月16日

郭芬

陈雄、王小泉、冯秋慧

12

7月17日—7月23日

周子文

郭光明、周会芳

13

7月24日—7月30日

陈红兴

陈雄、王小泉、冯秋慧

14

7月31日—8月6日

普建忠

郭光明、周会芳

15

8月7日—8月13日

刘红彬

朱俊谕、杨树英

16

8月14日—8月20日

朱晓燕

徐建明、董  萍、曹俊

17

8月21日—8月27日

马海波

宋辉、贺刘君洁

18

8月28日—9月3日

尹俊

余永祥、姚明昭、童晓芳

19

9月4日—9月10日

李学斌

李凌、代佳玉

20

9月11日—9月17日

李孔明

杨晓梅、徐  琳、孙凤贺

21

9月18日—9月24日

马维青

张玉娇、赵阳俊

22

9月25日—10月1日

普煜

李雪梅、习会芳、沈  航

23

10月2日—10月8日

郭芬

陈雄、王小泉、冯秋慧

24

10月9日—10月15日

周子文

郭光明、周会芳

25

10月16日—10月22日

陈红兴

陈雄、王小泉、冯秋慧

26

10月23日—10月29日

普建忠

郭光明、周会芳

27

10月30日—11月5日

刘红彬

朱俊谕、杨树英

28

11月6日—11月12日

朱晓燕

徐建明、董  萍、曹俊

29

11月13日—11月19日

马海波

宋辉、贺刘君洁




附件3

太平镇2023年领导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名单


村委会

灾害点位置

联系领导及职务

太  平

太平小河子泥石流

马海波(镇党委书记)

李孔明(镇党委副书记)

郭  芬(镇宣传委员)

刘红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子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白石地

白一组滑坡

尹  俊(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学斌(镇人大主席)

马维青(镇纪委书记)

普  煜(镇组织委员)

普建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红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附件4

太平镇领导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

巡查检查记录表

巡查地点

 

巡查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时

挂点联系

领导签字

 

隐患点监测员

本人签字

 

本人签字

 

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1.地质灾害类别:滑坡  □、崩塌  □、泥石流  □  、地面塌陷  □、地面沉降  □、地裂缝  □

2.地质灾害规模: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

3.威胁人数:       户       人

4.预警信号:敲锣  □、喇叭  □、鸣哨  □、广播  □、手摇报警器  □

巡查内容

1.村委会汛期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是否24小时有人值守,信息畅通;

2.《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是否全面发放,填写内容是否全面、规范、准确,《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是否粘贴在家中醒目位置并妥善保留;

3.抽查受威胁群众是否知晓临灾预警信号、疏散撤离线路、临灾避险地点等;

4.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出现监测人员脱岗、离岗现象,监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

巡查检查受威胁农户情况

共巡查检查受威胁户     户

对监测员提出的要求:

对受威胁户提出的要求:

隐患点监测方法设置合理情况:

巡查存在的问题

 

整改建议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