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全镇烟叶生产任务,持续巩固烤烟支柱产业地位,稳步实现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现将我县2021年烟叶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计划任务
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我镇2021年烟叶生产计划任务,全镇烟叶种植面积3400亩,收购计划46万公斤,其中指令性计划42.96万公斤,出口备货计划3.04万公斤。现将计划任务分解如下:
(一)太平村委会:种植面积1750亩,收购任务236250公斤(其中指令性计划任务220637公斤,出口备货15613公斤)。
(二)陈家村委会:种植面积1150亩,收购任务149500公斤(其中指令性计划任务139620公斤,出口备货9880公斤)。
(三)白石地村委会:种植面积500亩,收购任务74250公斤(其中指令性计划任务69343公斤,出口备货4907公斤)。
二、抢抓时间节令
各村委会、烟叶站要严格按照4月30日前完成烤烟预整地,5月10日前完成烤烟样板移栽、5月15日前全面完成移栽任务,9月30日前完成采烤,10月15日前完成收购的时间节点,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深入动员,发动群众抢抓时间节令,及时整地移栽,保证烤烟大田生育期不少于130天。要把推广膜下小苗移栽作为今年烟叶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扭转历年烤烟生产落后局面的一项重举措,加强科技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要切实抓好抗旱物资准备和调度,加强烤烟移栽用水调供,落实后续抗旱保苗措施,抓实服务保障工作。
三、狠抓责任落实
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履行各村烟叶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抓实烟叶生产规划布局和宣传发动群众工作,确保烟叶栽种面积足额落实、按时间节令完成移栽,以及按期完成烟叶交售任务。烟叶站要做好全镇烟叶生产的政策宣传和各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同时要进一步压实烤烟科技助理员工作责任,全程参与各村烤烟种植面积落实工作。镇党政班子成员和下村工作组要围绕烟叶生产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深入参与烤烟种植面积落实、移栽和烟叶交售工作;挂村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确保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要突出连片样板示范带动,党政班子成员分片挂包打造好7片镇级、村级示范样板。样板挂包责任为:
(一)白石地村委会锦秋核桃庄园烤烟连片样板
挂包人:钟欣妤(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责任人:李菊翠(白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白石地村委会三角店烤烟连片样板
挂包人:李 猛(镇人大主席)
责任人:李菊翠(白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三)太平村委会阿卜拉烤烟连片样板
挂包人:董仁荣(镇党委副书记)
责任人:周文生(太平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四)太平村委会摆依村烤烟连片样板
挂包人:陈红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责任人:周文生(太平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五)太平村委会格苴箐烤烟连片样板
挂包人:李家明(烟叶站站长)
责任人:周文生(太平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六)陈家村委会杨官庄烤烟连片样板
挂包人:施云凡(镇纪委书记)
郭 芬(镇党委宣传委员)
责任人:李春强(陈家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七)陈家村委会徐家咀烤烟连片样板
挂包人:马维青(镇党委组织委员)
责任人:李春强(陈家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四、严格考核奖惩
村组核心烟区保护补贴(每公斤0.12元)的分配与考核结果挂勾,考核分三个部分,即生产阶段、收购阶段,以及连片样板(单独考核)。
(一)生产阶段考核(50分)
生产阶段的考核资金占核心烟区保护补助的40%,各村所得补助资金=考核得分×收购任务×0.12元/公斤×40%。
1. 面积落实(20分)。实栽面积与镇人民政府下达计划种植面积一致,计20分。规划田块必须认真核实到户,移栽后进行检查,实栽面积与镇人民政府下达计划面积不相符的,每少一亩扣0.5分,扣完为止。
2. 整地和移栽(20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5月15日全部完成移栽的,此项计满分。若不能按照时限完成预整地、移栽的,按照所完成的比例考核后,与该项分之的剩余积分得出相应考核得分。
3. 品种布局(10分)。凡在公路沿线出现种植非规划品种被上级检查发现的,每出现一坵田块扣1分。连片样板出现非规划种植品种的,纳入样板考核。
(二)收购阶段考核(50分)
收购阶段的考核资金占核心烟区保护补助的40%,各村所得补助资金=考核得分×收购任务×0.12元/公斤×40%。
1. 收购进度(30分)。认真组织,平稳收购,做到均衡入库。从开磅收购开始,以村委会为单位,每结束一轮次考核一次。村委会交售进度低于烟叶站平均收购进度的,扣减该项目得分,每出现一次扣2分。50天内100%完成交售任务的,计20分,每推后一天,扣5分,可扣出负分。
2. 收购秩序(20分)。以村委会为单位,各村严格执行约时约量定点轮流交售制度,烟叶交售、收购有序进行。不认真组织群众进行约时约量轮流交售制度,导致秩序混乱的或当天有30%以上群众不按约定日交售烟叶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凡在9月15日后还未交售过烟叶的,每出现一户扣5分。
3. 收购任务(不设分值)。未完成收购任务的,收购阶段考核得分为0分。
(三)样板考核(单独考核)
将全镇核心烟区保护补助资金的20%统筹用于样板考核。各块样板的考核补助资金=考核得分×该片样板面积占全镇样板总面积的比重×全镇核心烟区保护补助资金的20%。
1. 连片种植(25分)。无插花种植的,计20分。出现插花种植,每出现一亩扣1分;承担乡镇现场会的样板,每承担一场加2分。
2. 品种布局(20分)连片区域出现非规划品种种植,无论面积大小,该项不得分。
3. 整地和移栽(30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5月15日全部完成移栽的,此项计满分。若不能按照时限完成预整地、移栽的,按照所完成的比例考核后,与该项分之的剩余积分得出相应考核得分。
4. 中耕管理,清洁生产(25分)。及时揭膜,封顶打杈。出现不揭膜,封顶打杈不及时的,每出现一亩扣1分。
(四)考核兑现。依据考核结果兑现给各村的补助资金,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参与分配,即村委会兑现40%,村民小组兑现60%。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