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2019年,我镇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全镇人民群众造成不同程度损失,生产生活受到影响。为做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现将县民政局下达我镇2019年冬春救助物资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村委会认真遵照《姚安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救灾救助款物发放工作的通知》《姚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姚安县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分析研究,准确掌握本辖区因灾导致生活困难人口情况,认真组织,及时落实,全面开展救助工作。
二、各村委会要认真细致排查,建立完善到组到户到人《需救济人口台帐》,排查统计要突出受灾重点村民小组、农户,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人口,并兼顾面上的困难户。
三、冬春救助物资是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只能用于解决因灾导致家庭困难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得进行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擅自扩大救助范围。
四、各村委会接此通知后,迅速到镇民政所拉运物资,并根据各村组的灾情迅速组织发放,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各村委会要对救济物资的分配、发放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好接收发放手续,发放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民政、财政、纪委、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各村委会发放结束后,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发放花名册交社会事务办。
附件:太平镇2019年冬春救助物资分配表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太平镇2019年冬春救助物资分配表
单位 |
大米(公斤) |
白石地村委会 | 4155 |
太平村委会 | 3195 |
陈家村委会 | 2670 |
老街村委会 | 1690 |
各苴村委会 | 1290 |
镇民政办 | 0 |
合计 | 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