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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平镇开展路域周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6957 | 发布时间: 2017/7/31 17:09:45

各村委会、镇级各站所(办):

根据《姚安县提升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姚安县开展路域周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镇人民政府决定,现将《太平镇开展路域周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认真贯彻落实。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太平镇开展路域周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路域周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把提升姚安县城乡人居环境5年行动计划落实到路域周边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中,以“两无”整治为着力点,集中清理路域周边违法建筑和城镇村庄垃圾倾倒、堆放现象,大力提升城乡路域周边人居环境,加快提质增绿,实现路域周边城乡环境整洁、美观、舒适的效果。

二、工作目标

2017年7月底前,辖区内南永二级公路路域周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到2017年9月底,镇村道路路域周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梳理存在问题。按照“两无”(即无违法建筑、无垃圾堆放)要求,积极组织对辖区南永二级公路和镇村道路路域周边村庄进行地毯式模排。

(二)依法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对未取得相关土地、规划、建设合法手续,存在消防、抗震等建筑安全隐患,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建筑风貌差、影响周边建筑及环境的违法违规建筑的依法拆除。加强对集镇道路交叉口建筑、南永二级公路进出口建筑退让进行管控,破旧建筑要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其中,20l7年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南永二级公路路域周边20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拆除;9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南永二级公路路域周边50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拆除;12月底前完成上述重点路域可视范围内的全部违法建筑拆除,沿线建制村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信息员制度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镇村“两污”治理。集中开展路域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镇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行动,做到无垃圾、无污染。2017年9月底前,辖区内南永二级公路路域周边镇村可视范围内垃圾倾倒、乱堆乱放问题的清理取得明显成效,12月底前实现彻底清理。集镇污水垃圾按照“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应收尽收,村庄结合区位等因素,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处理,确保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到2017年12月底,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80%和40%,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60%。

(四)着力提升城乡绿化品质。强化辖区内南永二级公路路域周边视线可及范围内的增绿、建绿工程,大幅增加镇域绿地面积,提高辖区内南永二级公路路域周边视线可及范围内的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充分利用镇村闲置空地,运用适生树种和地域生态营造镇村景观,建设“菜园、田园、果园、花园”等绿化景观,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镇下村工作组、村委会要积极开展路域周边违法建筑、垃圾堆放治理和提质增绿等排查整治工作,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为具体的实施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牵头做好路域周边城乡违法建筑、垃圾堆放治理和提质增绿等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核实路域周边,重点是南永二级公路视线可及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存量,垃圾堆放点情况,建立台账资料,接照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整治工作;各村委会认真汇总所存在问题,分别以2017年7月、9月、12月20日前为时间节点,报送重点路域违法违规建筑、垃圾堆放治理和提质增绿情况。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我镇将把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任务分解、工作进度等重要环节,逐条对照,逐一清查,逐项落实,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提升路域周边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有效推进和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