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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弥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9084 | 发布时间: 2023/5/3 9:27:33

各村委会,镇级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姚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理程序》《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弥兴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制订弥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



弥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依靠科学、部门协调、因地制宜和属地为主的原则。

二、灾害的报告及预案启动方式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发生地、村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报告灾情,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接到灾情报告后,政府根据灾害情况,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组织体系

(一)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人民政府成立“弥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区域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刘进鑫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李海林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关以然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福寿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歹 俊    镇卫生院院长

     闭朝芳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蔡林宏    镇财政所所长

     商建兵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周学梅    镇司法所职工

     王 伟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 斌    镇安监办主任

     李朝顺    弥兴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代银波    弥兴村党总支书记

     沐少荣    弥兴村委会主任

     高炳旺    官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孙志平    上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秋菊    大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普登学    小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朝庭    大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丕能    红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魏大安    朱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灾的处置工作;

2、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紧急抢险措施;调动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紧急调集人员、设施、设备、交通工具以及救灾物资;

3、部署各救灾应急组的抢险重点和任务,实施抢救行动,接受和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告;

4、根据地质灾害等级,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和自救工作情况。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弥兴自然资源所,由李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李朝顺、杨余庆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电话:6082092   6082082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和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和救灾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按照灾害级别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应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示,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1.应急抢险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武装部

成   员:由镇民兵应急抢险队伍、派出所等部门组成。

职   责:(1)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2)及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物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3)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危化品泄露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弥兴自然资源所

成   员:水务、交通、林业等部门组成。

职   责:(1)调查、核实灾害位置、成因、规模、已造成人员伤亡数字和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由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负责确定责任单位;(2)组织好灾情监测工作,随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持。(3)随时根据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措施,报告现场指挥部。

3.医疗救援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成   员:社保所、民兵应急队组成

职   责:(1)组织急救医疗队伍,抢救转运伤员,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及救援情况。(2)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3)根据现场实际,建议是否启动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治安保卫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派出所

成   员:交管站、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组成

职   责:(1)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3)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5.生产自救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成   员:交通、电力、通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

职   责:(1)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设施;(2)指导灾区恢复损毁的农田、林地,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6.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成   员:由民政办、社保所、财政所、民宗等部门组成。

职   责:(1)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2)协助当地村组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7.救灾资金保障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财政所

成   员:镇应急办、社会事务办等部门

职   责:(1)负责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下拨;(2)做好应急救灾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各行政村职责

主要职责:1.各行政村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2.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人负责、专人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对坡度较陡、风化及残坡积土层厚度较大的区域、山边私人房屋屋后人工边坡和容易发生泥石流的沟口地段、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路段、个私厂房人工切坡形成的不稳定斜坡、已关闭的矿山边坡及尾矿等重点排查,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值班值守。3.在巡查监测中,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做好人员迁避、紧急疏散、应急抢险等工作,第一时间撤离危险区内人员,并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做好物资、资金、设备、避灾安置场所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各村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将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委会主要领导及受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监测单位、监测人及知情单位和知情人,应通过各种预报预警方式(敲锣、打鼓、广播、电话、短信手摇报警器等)及时向周边受威胁的群众报警,同时向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地点、发生的现象和影响程度。

(二)预防预警行动

镇人民政府发布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村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发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弥兴自然资源所报告。村委会要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群众避灾疏散。

矿山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订具体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现险情,立即采取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防范地质灾害险情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三)明确值班人员

各村、各相关站所、各企业矿山应及时明确24小时具体值班人员,明确值班时间,明确值班责任。我镇汛期值班人员按弥兴镇人民政府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人员名单执行,履行汛期值班职责。以后如有人员变动,则由变动后的人员自行补上,不再另行发文。(名单附件1)

五、应急响应

(一)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监测单位、监测人及知情单位和知情人,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弥兴自然资源所报告有关情况。

1.速报时限要求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村组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获知灾情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镇人民政府和弥兴自然资源所。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应急行动

1.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后,在未确定级别之前,由地质灾害发生的村委会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应采取如以下措施:

(1)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2)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组织救援队伍抢救受伤群众;

(4)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监测,防止灾情加重继续造成人员伤亡;

(5)做好转移避险群众的临时安置;

(6)紧急调配辖区内的救灾物资,并安抚转移群众;

(7)核实险情或灾情,向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报告

2.经核实,出现小型或其以上级别的险情或地质灾害时,镇政府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各应急工作组迅速赶赴灾区按职责分工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建设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工作;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民兵、各村应急救援人员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二)通信保障

各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确保应急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三)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村及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年每个隐患点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后期保障

(一)根据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镇政府消除危险区,救灾工作进入正常工作程序,应急结束,并将其负责处置的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处置上报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村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进行现场清理、灾害监测及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各村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在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弥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人员名单

2.弥兴镇大苴村圆鹤山隐患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弥兴镇红梅村朱家组隐患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附件1

弥兴镇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安排表

弥兴镇党政办公室电话:0878-6082092               弥兴国土资源所办公室电话:0878-6082082

日期

带班领导

值班组长

值班成员

4.17-4.23

张维(段燕)

孙俊峰

李国荣

郭浩宁

4.24-4.30

李莹(徐晓玲)

张国红

韩美菊

驾驶员(李海涛)

5.1-5.3

李海林

李朝顺

高正文

阮璟

驾驶员(李海涛)

5.4-5.7

黄晓丽

李朝顺

谢漫慧

驾驶员 (杨树江)

5.8-5.14

王杰

孙耀昌

杨政

驾驶员(赫永军)

李海涛

(李海涛)

5.15-5.21

李海林

刘云

刘颖

周青山

5.22-5.28

张建明

 

杨余庆

驾驶员 (杨树江)

5.29-6.4

金永盛

高正文

刘云斌

闭朝芳

6.5-6.11

周吉才

李福寿

徐娅婷

赫永军

6.12-6.18

刘进鑫(关以然)

董立康

阮璟

李海涛

6.19-6.20

代树荣

金涛

王翠莲

驾驶员 (杨树江)

6.22-6.24

代树荣

金永盛

金涛

王翠莲

驾驶员(赫永军)

6.25

代树荣

金涛

王翠莲

驾驶员 (杨树江)

6.26-7.2

张维(段燕)

孙俊峰

李国荣

郭浩宁

7.3-7.9

李莹(徐晓玲)

张国红

韩美菊

驾驶员(李海涛)

7.10-7.16

黄晓丽

李朝顺

谢漫慧

驾驶员 (杨树江)

7.17-7.23

王杰

孙耀昌

杨政

驾驶员(赫永军)

李海涛

7.24-7.30

李海林

刘云

刘颖

周青山

7.31-8.6

张建明

 

杨余庆

驾驶员 (杨树江)

8.7-8.13

金永盛

高正文

刘云斌

闭朝芳

8.14-8.20

周吉才

李福寿

徐娅婷

赫永军

8.21-8.27

刘进鑫(关以然)

董立康

阮璟

李海涛

8.28-9.3

代树荣

金涛

王翠莲

驾驶员 (杨树江)

9.4-9.10

张维(段燕)

孙俊峰

李国荣

郭浩宁

9.11-9.17

李莹(徐晓玲)

张国红

韩美菊

驾驶员(李海涛)

9.18-9.24

黄晓丽

李朝顺

谢漫慧

驾驶员 (杨树江)

9.25-9.28

王杰

孙耀昌

杨政

驾驶员(赫永军)

李海涛

9.29-10.6

张维(徐晓玲)

刘云斌

韩美菊

杨余庆

驾驶员 (杨树江)

10.7-10.8

李海林

刘云

刘颖

周青山

10.9-10.15

张建明

 

杨余庆

驾驶员 (杨树江)

10.16-10.22

金永盛

高正文

刘云斌

闭朝芳

10.23-10.29

周吉才

李福寿

徐娅婷

赫永军

10.30-11-5

刘进鑫(关以然)

董立康

阮璟

李海涛

11.6-11.12

代树荣

金涛

王翠莲

驾驶员 (杨树江)

11.13-11.19

张维(段燕)

孙俊峰

李国荣

郭浩宁



附件2

弥兴镇大苴村圆鹤山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实做好弥兴镇大苴村委会圆鹤山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临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群测群防、分级分部门分工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大苴村圆鹤山隐患点的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适用《弥兴镇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成立弥兴镇大苴村圆鹤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抢险工作组,统一领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海林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常务副组长:刘 云  大苴下村工作组组长

      周朝庭  大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闭朝芳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朝顺  弥兴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杨余庆  弥兴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谢漫慧  大苴下村工作组成员

      商建兵  大苴下村工作组成员

      李红英  大苴下村工作组成员

      李宏明  大苴下村工作组成员

      李爱琼  大苴下村工作组成员

      李文祥  大苴村党总支副书记

      高 才  大苴村委会副主任

      高学贵  大苴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刘维才  大苴村民政事务员

      周福金  大苴村土地管理员、监测员

      徐从兴  大苴村圆鹤山监测员

应急抢险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苴村委会,由周朝庭同志担任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抢险工作组办公室人员及职责:

应急抢险工作组办公室人员为李海林、周朝庭、李朝顺、李爱琼。

职责:执行工作组的决定,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收集、分析和上报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并根据工作组的决定发布地质灾害警情;为工作组提供信息、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为工作组决策提供依据。

2.组织疏散组人员及职责:

组织疏散组人员为是刘云、高才、李宏明、刘维才、徐从兴。

职责:组织危险区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实施强制性避灾疏散,确保无一户,无一人遗漏;按照“谁受威胁,谁监测”的原则,要派专人对地质灾害发生变化区域进行动态监控,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预警监控工作,发现隐患点变化明显立即上报弥兴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办。

具体职责:

(1)由刘云负责王朝兰户5人撤离(王朝兰、王晓彬、刘发春、王宣鉴、周明香)

(2)由李宏明负责王家开户3人撤离(王加开、杨加存、王朝兵)

3.安全保卫及维稳组人员及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及维稳组人员为商建兵、杨余庆、高学贵。

职责:负责提供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治安保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完成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人员救助,成立联防队,24小时值班,防止发生偷盗、失火等事故。

4.避险安置组人员及职责

避险安置组人员为闭朝芳、李红英、谢漫慧、李文祥、周福金。

职责:负责将撤离或转移出来的群众在事前选定的安全避灾场所进行妥善安置,避免在避灾过程中再次发生次生灾害,负责实施应急救助灾民款物的分配;负责完成灾情核定、灾情评估、灾害损失情况的调查核实、登记造册;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下发和管理,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抢险应急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灾害应急

(一)若大苴圆鹤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灾情或发现险情,由大苴村国土管理员周福金和隐患点监测人员徐从兴做好监测,以及预警、预报工作,预警信号为手摇报警器,避让路线是村内正常通道,临时安置点在路下集体经济田内。

(二)应急行动

1.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后,在未确定级别之前,由地质灾害发生的大苴村委会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应采取如以下措施:

(1)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2)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组织救援队伍抢救受伤群众;

(4)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监测,防止灾情加重继续造成人员伤亡;

(5)做好转移避险群众的临时安置;

(6)紧急调配辖区内的救灾物资,并安抚转移群众;

(7)核实险情或灾情,向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报告。

2.经核实,出现小型或其以上级别的险情或地质灾害时,镇政府立即启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灾区,抢救受伤群众;

(3)迅速调配救灾物资,安置受灾群众;

(4)根据灾情或险情的情况,协助抢险队伍进入灾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5)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3.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镇政府消除危险区,救灾工作进入正常工作程序,应急结束,并将其负责处置的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处置上报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三)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资金、物资保障。

镇地质灾害应急成员单位人员、大苴村干部和各村民小组长、大苴村组建的应急民兵为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时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按《姚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时物资的供应。

三、避灾撤离路线及临时安置地点

(一)避灾撤离路线

根据大苴村圆鹤山隐患点农户居住的实际情况,由徐从兴带领受威胁农户沿村内水泥路往滑坡体两侧跑。

(二)临时安置点:村内文化活动室上方空地。

本预案已通过对受灾农户的应急演练,请以上涉及的应急抢险工作组人员在灾害发生时各司其职,充分调动各级力量严格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备注:今后如有人员变动,则由变动后的人员自行补上,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3


弥兴镇红梅村朱家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实做好弥兴镇红梅村委会朱家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临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群测群防、分级分部门分工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红梅村朱家组隐患点的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适用《弥兴镇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成立弥兴镇红梅村朱家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抢险工作组,统一领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代树荣  镇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金 涛  红梅下村工作组组长

      周丕能  红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闭朝芳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朝顺  弥兴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杨余庆  弥兴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普娅娟  红梅村党总支副书记

      徐建华  红梅村委会副主任

      周文雄  红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测员

      朱 梅  红梅村民政事务员

      徐春林  红梅村林管员

      朱 莲  红梅村朱家组监测员

应急抢险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红梅村委会,由周丕能同志担任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抢险工作组办公室人员及职责:

应急抢险工作组办公室人员为代树荣、周丕能、李朝顺、金涛。

职责:执行工作组的决定,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收集、分析和上报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并根据工作组的决定发布地质灾害警情;为工作组提供信息、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为工作组决策提供依据。

2.组织疏散组人员及职责:

组织疏散组人员为是金涛、徐建华、周文雄、朱莲。

职责:组织危险区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实施强制性避灾疏散,确保无一户,无一人遗漏;按照“谁受威胁,谁监测”的原则,要派专人对地质灾害发生变化区域进行动态监控,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预警监控工作,发现隐患点变化明显立即上报弥兴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办。

具体职责:

(1)由金涛负责朱成武户6人撤离(朱成武、杨正英、朱丕康、代进丽、朱思仪、朱思齐)

(2)由徐建华负责朱春兴户7人撤离(朱春兴、王从英、朱晓梅、朱晓玲、赵星、朱妍、朱栎潼)

(3)由徐建华负责朱留明户6人撤离(朱留明、孙晓芬、朱婷、朱蓉、付尧、朱沐宸)

3.安全保卫及维稳组人员及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及维稳组人员为杨余庆、朱娅娟、朱梅。

职责:负责提供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治安保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完成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人员救助,成立联防队,24小时值班,防止发生偷盗、失火等事故。

4.避险安置组人员及职责

避险安置组人员为闭朝芳、周丕能、徐春林。

职责:负责将撤离或转移出来的群众在事前选定的安全避灾场所进行妥善安置,避免在避灾过程中再次发生次生灾害,负责实施应急救助灾民款物的分配;负责完成灾情核定、灾情评估、灾害损失情况的调查核实、登记造册;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下发和管理,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抢险应急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灾害应急

(一)若红梅朱家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灾情或发现险情,由红梅村国土管理员周文雄和隐患点监测人员朱莲做好监测,以及预警、预报工作,预警信号为手摇报警器,避让路线是村内正常通道,临时安置点在路下集体经济田内。

(二)应急行动

1.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后,在未确定级别之前,由地质灾害发生的红梅村委会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应采取如以下措施:

(1)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2)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组织救援队伍抢救受伤群众;

(4)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监测,防止灾情加重继续造成人员伤亡;

(5)做好转移避险群众的临时安置;

(6)紧急调配辖区内的救灾物资,并安抚转移群众;

(7)核实险情或灾情,向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报告。

2.经核实,出现小型或其以上级别的险情或地质灾害时,镇政府立即启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灾区,抢救受伤群众;

(3)迅速调配救灾物资,安置受灾群众;

(4)根据灾情或险情的情况,协助抢险队伍进入灾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5)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救灾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3.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镇政府消除危险区,救灾工作进入正常工作程序,应急结束,并将其负责处置的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处置上报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三)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资金、物资保障。

镇地质灾害应急成员单位人员、红梅村干部和各村民小组长、红梅村组建的应急民兵为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时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按《姚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时物资的供应。

三、避灾撤离路线及临时安置地点

(一)避灾撤离路线

根据红梅村朱家组隐患点农户居住的实际情况,由朱莲带领受威胁农户沿村内水泥路往滑坡体两侧跑。

(二)临时安置点:太弥线朱家组垃圾房旁空地。

本预案已通过对受灾农户的应急演练,请以上涉及的应急抢险工作组人员在灾害发生时各司其职,充分调动各级力量严格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备注:今后如有人员变动,则由变动后的人员自行补上,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