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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收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剔除对象和非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7969 | 发布时间: 2019/5/9 15:55:54

各村委会: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收缴易地扶贫搬迁及整改剔除对象建房补助结余资金和非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收回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剔除对象建房补助和非贫困户补助资金,目前我镇共涉及6户识别不精准对象享受扶贫建房补助资金,其中剔除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剔除对象1户,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识别不精准剔除贫困户5户,共计金额23.36955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足额收回资金

各村委会要做好群众工作,联动挂包干部,镇级挂村组及时足额收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识别不精准贫困对象已兑现的建房补助资金,确保对象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本次追缴对象共涉及4个村委会,分别为大村村委会刘光祥户,上屯村委会李正雄户、孙翠平户,朱街村委会刘文华户、曾树兰户,小苴村委会徐志良户。

二、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资金收缴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细化工作措施,向农户讲明政策要求,将收缴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工作责任,克期完成资金收回工作。镇扶贫办、镇财政所要加强于各村对接,确保扶贫资金于5月31日前足额收回且按原渠道归还县财政。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