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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弥兴镇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8836 | 发布时间: 2019/5/8 22:03:30


各村委会、各站所: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姚安县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镇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弥兴镇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余晓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

高正文   镇民政所所长

成  员:

林子贵   镇党政办副主任

郝建文   镇科协秘书长

张 玉   镇民政所工作人员

段兴龙   弥兴中心校校长

金朝军   弥兴派出所所长

李国荣   镇财政所所长

甘新莲   镇社保中心主任

各村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所,办公室主任由高正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民政所张玉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发文明确。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实施全镇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加强与各村、各站所的沟通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