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级有关站所: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姚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姚政发〔2018〕17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国土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弥兴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浤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蔡晓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黄晓丽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孙耀昌 镇项目办主任
高正文 镇民政办主任
李国荣 镇财政所所长
鲁官鑫 镇城建办主任
钱晓云 镇农技中心负责人
商 石 镇林业站站长
李梅春 镇水管站站长
李正福 镇统计站负责人
张国红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人
郑晓梅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所,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镇长蔡晓波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晓梅、李朝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镇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各村委会,镇级有关站所要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总体方案,结合我镇实际,认真执行姚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调查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负责本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