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级有关站所:
根据《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房面积超标和大额负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楚易地协调办〔2018〕47号)、《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县县清零”专项督导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易地协调办〔2018〕49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落实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县县清零”的实施意见》(楚贫发〔2018〕27号)及《姚安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落实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县县清零”的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政策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请云南省抓紧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出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面积超标整改工作中存在协议内容不规范、没有实际落实、平台公司大额负债、部分亲属共建未签订具体协议等问题。对照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切实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2018年6月20日前实现所有存在问题清零。
二、狠抓整改落实
(一)住房建设面积超标和举债问题的整改落实
存在问题:一是协议内容不规范;二是没有实际落实;三是平台公司大额负债;四是部分亲属共建未签订具体协议。
整改范围:全镇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126户480人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25平方米、单户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
具体措施:守住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采取与亲属或县级平台公司共有产权、共担债务等方式,将建房补助标准调整、建档立卡贫困户大额建房债务化解,统筹联动,坚决彻底整改。各村要本着彻底解决超标建房面积和化解举债问题的目的,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产权及建房投资协议》,要严格按照统一的《协议》格式,真签实改,化解超面积建房和举债问题。《协议》签订时间统一在2017年4月30日以前。
责任领导:周顺荣
责任主体:各村委会、各挂包责任人
督导责任单位:镇扶贫办
整改时限:2018年6月20日前
(二)资金兑付整改落实
存在问题:部分乡镇建房补助资金及旧房拆除奖励资金未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整改范围: 2017年2月28日前实际开工建设的建房对象,包括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及不符合“六类”搬迁条件整改调出的建房户。
具体措施: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姚安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通知》(姚政通〔2017〕55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姚安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通知》(姚政通〔2017〕56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姚安县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后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补助资金的通知》(姚政通〔2017〕68号)要求,认真核对我镇126户易地搬迁对象资金补助情况,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务必于6月20日前全部兑现到位。
责任领导:周顺荣
责任主体:镇扶贫办、镇财政所
整改时限: 2018年6月20日前
(三)拆旧复垦工作进展缓慢
截止5月31日,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共计拆除旧房126套,但部分旧房仅拆除了门窗及少量屋顶,未开展复垦复绿工作。
整改范围:全镇12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
整改措施: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群众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组织搬迁户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协议完成旧房拆除工作;二是统筹组织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复绿,按政策及时兑现旧房拆除奖励资金;三是旧房拆除工作必须于2018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
责任领导:周顺荣
责任主体:各村委会、各挂包责任人
督导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国土所
整改时限:2018年6月20日前
三、强化督导检查
镇督导组将把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纳入扶贫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2018年6月10日至20日,对各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达到整改要求。
总督导:彭海荣、杨 浤
责任领导:周顺荣
责任站所:镇扶贫办
四、有关要求
各村委会、镇级有关站所要认真对照方案中的各项要求进行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做到真改实改,不留尾巴。对工作落实不力及问题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镇督导组将提出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问责追责建议,按程序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