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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采集松脂和松花粉的紧急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5245 | 发布时间: 2018/3/24 20:19:37

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

近年来,由于松脂、松花粉市场价格持续上扬,部分村民违规采集、破坏性采集、无序采集的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林木正常生长繁育,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同时进山入林采集松脂和松花粉给森林防火带来了极大隐患。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生态环境建设,避免人为引发森林火灾和各类毁林案件的发生,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规范和打击非法采集、收购松脂和松花粉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要站在维护弥兴森林生态安全的大局和高度,及时成立工作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制止松脂、松花粉采集作为当前保护森林资源,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工作抓细抓实。为确保禁止采集松脂和松花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弥兴镇规范和打击非法采集、收购松脂和松花粉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家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金朝军  弥兴派出所所长

成  员:黄晓丽  镇党政办主任

申正雨  镇林业站站长

李红英  镇林业站工作人员

李宏明  镇林业站工作人员

李爱琼  镇林业站工作人员

商  石  镇林业站工作人员

沐少荣  弥兴村委会主任

孙志平  上屯村委会主任

高炳旺  官庄村委会主任

杨秋菊  大村村委会主任

申应祥  朱街村委会主任

周朝庭  大苴村党总支书记

普登学  小苴村委会主任

周丕能   红梅村村委会主任

各村护林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申正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要认真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重点宣传违规采集松脂、松花粉的危害性及带来的严重后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及违法采集的法律责任;同时,要组织和动员村组干部、管护人员通过广播、黑板报、户长会等形式,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镇林业站要切实加强对林管员的管理,组织林管员加强对各自巡山护林区域内的宣传告诫活动。通过广泛宣传,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三、全面清理,严格管理

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要在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全面禁止松脂、松花粉采集,并在各辖区内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采集或收购松脂松花粉的要立即制止,并上报县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处,已经承包采集的,要动员双方依法解除合同。

四、强化巡查,依法查处

镇林业站、各村护林员要切实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对打枝、伐木等毁林采集松花粉违法行为和因采集松花粉、松脂引发的各类森林火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村委会要在采集期增加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职责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森林资源毁坏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0878-6082092(弥兴镇人民政府)

0878-5861012(弥兴镇林业站)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