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镇扶贫办对全镇12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旧房拆除情况进行清理排查,截止2018年5月22日,我镇仍有1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未拆除,且尚未兑现人均0.6万元的旧房拆除奖励资金。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旧房未拆除及未兑现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农户情况
1.大村村委会(4户):李永金(大村四组,责任人:陈宏、邱晓秦、李军)、李怀仁(大村二组,责任人:周聪勇、姚文彪、郝建文、李军)、李江(大村二组,责任人:张家云、蔡晓波、杨秋菊)、梅占虞(大村一组,责任人:黄婕、刘安准、高应达、杨秋菊)
2.大苴村委会(1户):王加开(圆鹤山,责任人:蔡永林、杨涌智、赫永军、周朝庭)
3.小苴村委会(7户):郭朝明(石木鲊,责任人:王云斌、普登学、徐思学)、罗成(街三组,责任人:孙芸、徐晓辉、沈红斌)、罗开文(罗嘴子,责任人:周林、徐晓辉、毛礼贤、刘朝江)、徐应清(下一组,责任人:王云忠、张金云、王伟、刘朝江)、徐长荣(徐家,责任人:李凤英、徐晓辉、杨晓玲、普登学)、徐正贵(街三组,责任人:孙芸、沙延辉、魏红、沈红斌)、罗继虎(街二组,责任人:关荣舒、沙延辉、夏源、普登学)。
二、相关要求
(一)请以上涉及村委会及包保责任人加紧督促易地搬迁户于5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工作,以确保人均0.6万元的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尽快兑现到易地搬迁户。
(二)镇、村、组干部及挂包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进一步梳理排查旧房拆除情况,按照包保责任名单,共同联动协作,坚决贯彻执行建新拆旧、“一户一宅”规定,旗帜鲜明地推进旧房拆除工作。无论是同梁合柱的旧房还是单家独户的旧房,都要对旧房进行彻底拆除,确保易地搬迁户不再在旧房内进行生产生活。
(三)对未按时限内完成旧房拆除任务的,在各级督导评估检查中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包保责任人的责任。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