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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7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 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4310 | 发布时间: 2018/7/2 19:00:08

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

根据《姚安县2017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为加快全镇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步伐,降低种植户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按时完成今年全镇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确保农民不因灾致贫、灾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生活、提高农业抗灾自救能力,减少农业灾害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投保面积

全镇2017年度种植业保险投保总面积为21290亩,其中:水稻9600亩、玉米7000亩、油菜4690亩。各村委会投保面积详见计划表。

三、保险相关政策

(一)保险范围

1.保险标的:符合农业部门种植规范标准和生产管理要求的水稻、玉米、油菜三种作物。与水稻、玉米、油菜间作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标的。

2.保险期限:水稻作物移栽大田成活,玉米、油菜播种齐苗期(移栽成活)开始,至作物成熟收割时为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3.保险责任:水稻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温冷害;病虫害、草害、鼠害。                                    

玉米、油菜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渍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温冷害;病虫害、草害、鼠害。

(二)保险金额及保费收取

1.保险金额

(1)水稻每季每亩保险金额448元。

(2)玉米每季每亩保险金额485元。

(3)油菜每季每亩保险金额334元。

2.收取标准

按照相关要求,每亩水稻向种植户收取自担保费1.95元,每亩玉米收取1.65元,每亩油菜收取1.38元。

(三)承保、定损及理赔

严格执行“四到户、两公开”,“四到户”即“承保收费到户、凭证发放到户、损失确定到户、赔款支付到户”;“两公开”即“承保信息公开、理赔结果公开”。

1.承保方式: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农业局作为全县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投保人。在特别约定中注明种植户为受益人,并附农户分户清单。各村农户分户清单必需在交保费时一起交齐,承保分户清单(投保花名册)户名必须与农户的一折通户名一致(名字不可用谐音字代替),投保花名册必须有身份证号码,所投保项目的面积。投保时面积超过50亩(含)的种植大户必须随投保花名册附上土地流转合同。

2.定损及理赔:发生保险灾害事故后,在县三农保险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由承保单位和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负责农作物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确认,确保灾后理赔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定损时定损农户名单要求与投保农户名单一致,定损面积不能超过投保面积。在理赔信息收集的环节中,赔款农户的姓名必须与投保时保持一致(名字不可用谐音字代替),对应赔款农户的银行账号或者卡号填写正确(该账号或者卡号需支持转账功能)。

2016年—2018年云南省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项目,主承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主要负责出单以及承担赔款支出;共保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主要负责保费的收取、事故现场查勘、定损等落地服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姚安支公司根据确认的损失及保单约定,理算到户的赔款金额在受灾村委会(或适当场合)公告公示后,直接支付兑现到各受灾种植户的惠农一折通或银行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镇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为组长,镇农技中心主任为副组长,镇财政所所长、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弥兴镇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的领导,有力有序推动种植业保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村委会、镇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克期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农业保险工作任务。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和投保组织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费农户自缴保费的收取、保费的缴存、保险凭证发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户保险承保、理赔纠纷。

(二)强化宣传,严格时限。各村委会、镇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通过召开农业保险户长会议、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保险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各村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摸底,及时造册,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分品种分户清单,确保投保面积,统一办理保险手续,收缴农户应承担的保险费,水稻、玉米保险费收取在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油菜保险费收取在11月10日前完成。各村在缴纳农户自担保费时一并上交承保分户清单(含电子文档)。各村农户自担保费和投保花名册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统一交农技中心武志华处。

(三)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各村委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农户自担保费的收取工作,实现足额投保,确保收费到户且户名与投保花名册一致。在具体操作中,要把维护好农民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得强制抵扣农民粮食直补、农业综合补贴资金。镇农技中心要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与各村协调配合,及时纠正和解决种植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强化对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保险政策,积极配合县农业局和保险部门做好承保和理赔服务,确保种植户及时、足额获得赔付,切实维护好种植户利益。


附件:略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