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姚政通〔2016〕8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镇招投标工作,保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弥兴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浤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 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毛礼贤 镇党委宣传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家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蔡晓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晓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孙耀昌 镇项目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夏 源 镇扶贫办主任
李梅春 镇水管站站长
李国荣 镇财政所所长
赫永军 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鲁官鑫 镇城建办主任
高晓燕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高正文 镇民政办主任、镇民宗专干
杨家祥 镇畜牧站站长
魏 红 镇农技中心主任
申正雨 镇林业站站长
各村委会主任
二、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招标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从各站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定,人员包括:
李梅春 镇水管站站长
高 亮 镇水管站工作人员
孙 宇 镇水管站工作人员
杨家祥 镇畜牧站站长
申正雨 镇林业站站长
魏 红 镇农技中心主任
夏 源 镇扶贫办主任
鲁官鑫 镇城建办主任
高晓燕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高正文 镇民政办主任、镇民宗专干
孙耀昌 镇项目主任
王 伟 镇项目办工作人员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