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21〕8号)、《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姚安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姚编发〔2021〕10号)精神,为建立上下贯通、高效顺畅的乡村振兴工作事务体系,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关于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有效贯彻落实。姚安县乡村振兴局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用姚安县乡村振兴局印章。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