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试行)》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要求,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全局性、长期性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取得新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统筹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7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推进全县卫生城镇创建。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1.城乡建成区、商住小区、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2.城镇消除旱厕,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共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00%。
3.公众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
4.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商场、学校、医院、车站、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达标,其他宾馆的卫生按相关标准管理。
5.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6.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
7.推广姚安健康文明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8.姚安县2021年内成功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目标,2020年至2022年三年内全县各乡镇、各村创建成为省级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村全覆盖。
二、专项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商住小区、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定期清理公路沿线裸露垃圾。推进村庄清洁,实现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城镇消除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县城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公共厕所管理达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的“三无三有”标准,或达到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的“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全覆盖,达到干净、卫生标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在公众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的原则,重点对学校、旅游厕所、县城公厕、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旅游景区、客运站等场所洗手设施全面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经久耐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为突破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强化消毒效果定期监督监测,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商场、学校、医院、车站、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达标,其他宾馆等场所卫生按相关标准管理,全力打造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公共场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六)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全力整治“脏、乱、差”,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六项重点工作,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新方式方法,开发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大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林草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政公司、团县委、县总工会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工作启动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动员。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会议和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要求及“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持续”和“目标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为原则,全县同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专项确定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统筹推进各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卫生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协调7个专项行动工作,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的新内涵、新机制和新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管局作为7个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7个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督促各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配合部门按职责分工主动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二)落实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克服形式主义,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严格按照行动方案任务清单、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推进工作、落实任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和协调调度,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流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主要采取不定路线、不听汇报、不开会议、不事前通知的暗访方式进行。鼓励委托第三方独立考核,强化日常抽查和平时考核权重,强化结果应用,在考核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把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和依据,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能落实落地。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乡镇,按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五)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在“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在电视台设置专项整治曝光台;开通专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平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主动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科普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及时总结经验,展示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2.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3.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4.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5.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6.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7.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8.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附件1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行动 |
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
1 |
城乡建成区、商住小区无裸露垃圾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 |
交通沿线无裸露垃圾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3 |
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4 |
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
5 |
全面消除学校旱厕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6 |
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县城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7 |
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全覆盖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
8 |
学校公共区域配置方便学生的洗手设施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9 |
A级以上旅游厕所、县城公厕、公园、广场绿地等区域配置提升洗手设施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厕所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
10 |
医疗机构公共区域配置提升洗手设施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11 |
集贸市场出入口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商场、餐馆等公共场所按需配置洗手设施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12 |
旅游景区配置提升洗手设施 |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13 |
客运站、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区加油站配置洗手设施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
14 |
周边环境整洁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15 |
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配送过程规范、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
16 |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17 |
商场、学校、医院、车站、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达标,其他宾馆等公共场所卫生按相关标准管理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政务服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六、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
18 |
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19 |
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 |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
20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1 |
开展姚安县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活动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
八、全县卫生城镇创建 |
22 |
姚安县2021年内成功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目标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3 |
2020年至2022年三年内全县各乡镇、各村创建成为省级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村全覆盖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附件2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加强全县裸露垃圾整治,着力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开展本行动。
一、行动目标
消除城乡建成区、商住小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实现自然村长效保洁机制、保洁员全覆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美丽县城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以道路路面、商住小区、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乡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县城主街道达到60%以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消除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抓好公路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车站内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塘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加快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应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县城建成区、距离县城较近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理;距离较远的,因地制宜就近治理,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对终端治理设施加强管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各乡镇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县级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基本消除城乡建设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建立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村庄保洁员实现全覆盖,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全县各乡镇、村庄达到《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明确的一、二、三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各牵头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指导,总结能复制、易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工作滞后的乡镇加大工作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抓好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主体,做好组织推动、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具体行动效果负责,做好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协调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牵头部门按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县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合力,确保实现裸露垃圾全消除。
附件: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城乡建成区无裸露垃圾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 |
交通沿线无裸露垃圾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3 |
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4 |
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附件3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推进全县公共厕所全达标,着力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助推美丽县城建设,开展本行动。
一、行动目标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开展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切实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所有学校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新(改)建的县城公厕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的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完善洗手设施,加强景区景点、影剧院、旅游交通沿线、公路沿线、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商场、超市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加强国(县)道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站、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和其他城镇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全覆盖。将农村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规民约,达到干净、卫生标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各牵头单位按照《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全面动员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各地遵循“统一标准、统筹推进、分类施策、重在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达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1—6月,各乡镇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和转化达标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7—12月,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本系统负责的建设任务完成、管理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压实各级责任。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进,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工作,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实现公共厕所精细化、标准化管理。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主动配合、密切协同,扎实推动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联络员机制、信息报送制度、“四个一”机制(季度调研、季度通报、季度会商、季度约谈)等制度机制的作用,确保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圆满收官。
附件: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完成学校旱厕改造任务,建立完备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 |
2 |
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新(改)建的县城公厕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的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建立完备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厕运行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3 |
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全覆盖,达到干净、卫生标准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附件4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公共场所完善洗手设施,引导公众养成勤洗手卫生习惯,有效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开展本行动。
一、行动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学校、公共厕所、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洗手设施进行全面建设、改造、升级,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经久耐用,让勤洗手、讲卫生成为健康姚安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重点任务
(一)洗手设施全配套
1.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等公共区域配置方便学生的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公共厕所。A级以上旅游厕所和二类以上城市公厕的男、女厕间配置洗手设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厕所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医疗机构。按照“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方便患者”原则,在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4.集贸市场。在市场出入口、市场内各分区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对市场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升级。(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5.室内公共场所。在商场、餐厅、超市等室内公共场所按需配置洗手设施。(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6.公园广场。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人员密集区域规划、配置感应式便民洗手设施,加强盥洗废水排放去向管理,避免污染环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7.客运站。县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乡镇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2个非手触动式水龙头,村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个非手触动式水龙头。(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8.旅游景区。在旅游景区合理配置方便游客洗手的设施,提升旅游厕所洗手设施。(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洗手设施配置管理标准化
1.洗手设施配置。洗手设施至少应包含感应式水龙头(农村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洗手池、洗手液等,有条件的场所可增加擦手纸、烘干机、洗手消毒液等。
2.洗手设施管理。各公共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设置洗手引导标识,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张贴科学洗手宣传画,确保洗手设施保持正常状态。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各乡镇各部门要摸清辖区9类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底数,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改造、升级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0年8—12月)。严格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地一策”和“一场所一策”,对目前未配置洗手设施或数量不足的场所新建一批洗手设施,对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为感应式水龙头,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全面提升,示范引领。确保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场所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机制,探索在公共场所配置洗手设施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按照“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共同推进”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把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
(二)协调配合。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协同,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附件: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学校公共区域设置方便学生的洗手设施,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 |
A级以上旅游厕所和二类以上城市公厕的男、女厕间配置洗手设施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厕所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3 |
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人员密集区域规划、配置感应式便民洗手设施,加强盥洗废水排放去向管理,避免污染环境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4 |
在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局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5 |
在集贸市场出入口、集贸市场内各分区等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对市场内公共厕所现有手触式水龙头改造升级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6 |
在商场、餐具、银行、超市等公共场所按需配置洗手设施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7 |
旅游景区配置提升洗手设施 |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8 |
县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6个感应式水龙头,乡镇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2个非手触动式水龙头,村级客运站配置洗手设施不少于1个非手触动式水龙头。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附件5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改善提升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本行动。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为突破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二、重点任务
(一)周边环境整洁
1.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路面(空地)整洁,门前垃圾必须及时清扫,保持店面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
2.设置专门餐厨垃圾投放容器,不得将潲水和垃圾倾倒在街道两旁,及时清理垃圾桶,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不对周边卫生和空气造成污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就餐场所干净
1.就餐区美化:就餐区布置优雅美观,色调和谐,给消费者创造舒适、清洁、愉快的环境。
2.就餐区日常清洁:指定专门卫生人员负责就餐区日常清洁,保持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每日收档后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定期清洁就餐场所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营业期间保持空气流通。鼓励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从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以区分。
3.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间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后厨合规达标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求,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
1.依法建立后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制度。每天对后厨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后厨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后厨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2.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污物、垃圾等,保持后厨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加强排油烟、排气、通风等设施设备的清理、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满足卫生要求,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加强防蝇、防鼠、防病虫害管理,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加强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管理,增加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设施设备不受污染。(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仓储整齐安全
1.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保证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防止混放造成误食误用;对各类设施、设备实施标识管理,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
2.加工、存放、盛装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清理,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避免不同类食品积压、混放。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保留或标明食品标识,避免裸露存放。
自行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记录处置结果。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部分流域渔获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餐饮用具洁净
1.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设施、会操作。
2.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不留残渣、不积水、不油滑,达到“光、洁、涩、干”效果。一次性餐具不得重复使用。
3.加强消毒后的保洁管理,消毒后的餐饮具入柜、密闭、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饮具被重新污染。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4.加强对集中消毒的餐饮具采购、验收管理,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合法资质证照,索取每批次餐饮具的消毒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餐饮具包装和外观,凡有食物残渣、污渍或包装破损的,不得采购、使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六)从业人员健康
1.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通过岗位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严格实施晨检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并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从业人员进入厨房时,必须更衣、换鞋、洗手。严禁进入厨房的从业人员上岗时佩戴饰物、涂手指甲;厨房区域内严禁吸烟;从业人员在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必须洗手。(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七)配送过程规范
1.配送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专用工具分拣、传递,专用工具定位放置,防止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
2.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别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迅速制定落实措施,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全面启动专项行动,抓好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清理整顿和宣传教育,确保各领域、各环节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效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一项任务来抓,按照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组织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监管,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严格督促环境卫生状况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停业整顿,严厉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公开通报、公开曝光、公开案件等措施,确保专项行动见实效。专项行动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协同推进。
(三)宣传动员,社会共治。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将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措施要求传达到每个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动员和鼓励消费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推动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明显好转,努力营造全民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周边环境整洁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 |
就餐场所干净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3 |
后厨合规达标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4 |
仓储整齐安全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5 |
餐饮用具洁净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6 |
从业人员健康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7 |
配送过程规范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附件6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开展本行动。
一、行动目标
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主题的清洁消毒行动,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达标,其他宾馆的卫生按相关标准管理。
二、行动范围
车站、A级以上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工具、住宿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学校、医院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三、重点任务
(一)环境清洁卫生。采取湿式清扫或其他合适的清扫方式,每日一清扫,确保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和天花板无蛛网、霉斑、脱落等情形。按要求做好“门前三包”。
(二)有效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确保空气清新,无霉味、烟味和其他异味。每周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滤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三)物体表面消毒。对公众高频接触的酒店门把手、电影院放映厅、电梯按钮、存储柜、购物车筐、扶梯扶手、座椅、3D眼镜、公共洗手间、公共垃圾桶等物体表面,按照《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每日进行2—3次清洁消毒。
(四)用品用具消毒。可重复使用的杯具、茶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每客用后清洗消毒;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浴衣等布草类物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游泳池水、沐浴池水做到循环过滤,持续性消毒,消毒剂余量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五)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每日对站台、候车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键、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开展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性消毒,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每周洗涤、消毒。
(六)学校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对食堂、教室、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浴室、卫生保健科(卫生室)和厕所等重点区域每天清洗消毒。学校应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制度、通风消毒等制度。
(七)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消毒。完善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落实重点科室感染管理,做好医务人员及患者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八)终末消毒处理。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从业人员健康。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传染病疑似症状时应暂时离岗及时就医,待完全康复后方可上班。工作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十)扫码进入场所。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需检测体温、扫健康码,若发现红码、黄码严禁入内。
(十一)重点达标场所。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达标,其他宾馆的卫生按相关标准管理。达标单位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
四、常用消毒方法
(一)物体表面消毒方法。使用浓度为100毫克—25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作用15—30分钟;使用浓度为50毫克/升—100毫克/升二氧化氯消毒剂作用10分钟—15分钟;使用浓度为0.1%—0.2%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喷洒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使用医用酒精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分钟。
(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方法。采用煮沸消毒15—30分钟,或含氯消毒剂100毫克/升—250毫克/升,15—30分钟浸泡。
(三)游泳池、沐浴池水消毒方法。使用含氯消毒剂的游泳池水,余氯保持在0.3毫克/升—0.5毫克/升,沐浴池水余氯保持在0.2毫克/升—0.8毫克/升。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方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滤网使用浓度为250毫克/升—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浸泡15—30分钟。
(五)室内空气消毒。0.2%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用气溶胶喷雾方法,用量按10毫升/立方米—20毫升/立方米计算,消毒作用60分钟后通风换气。
五、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组织制定辖区具体行动计划,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级有关部门按照本行动方案作出统一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整治一批。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开展卫生质量抽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二是规范一批。对整治阶段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进行再次卫生质量抽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三是达标一批。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达标,其他宾馆的卫生按相关标准管理。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向社会公告、推介,引导公众和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断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意识,全面提升文明卫生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建立公共场所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定期通报机制、完善公示制度。落实《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要求》等系列文件,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和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负总责,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二)落实部门责任。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住宿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的清洁消毒及四星级以上宾馆达标,其他宾馆的卫生按相关标准管理;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汽车客运站、客运交通工具等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和体育场所的清洁消毒。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按职责配合。
(三)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一是完善卫生管理制度,依法落实清洁消毒、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二是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及技术指导。三是发现发热病人及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四是必须设置宣传栏,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五是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开展自检自测。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密切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一批”活动,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共同推进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五)加强技术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技术指导职责,为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行动提供技术支撑;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监测,每年检测不得少于四次,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告、发布。
(六)接受社会监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不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做到对社会举报的线索处理率100%,回复率100%。及时将依法查处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达标单位向社会公示,营造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注健康的良好氛围。
附件: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 |
车站、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宾馆的卫生管理全达标、其他宾馆的卫生按相关标准管理。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政务服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附件7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改善提升全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状况,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本行动。
一、行动目标
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打一场全县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全提升攻坚战,整治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农贸市场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卫生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对市场开办方的监督管理,督促开办方按照市场环境卫生标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门店经营户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市场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正常使用,有洗用水。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着力加强市场疫情防控。压实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研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规范市场人员佩戴口罩、扫码进出场、健康监测、商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广播、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强化市场经营人员教育,提升市场交易参与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市场环境风险监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如市场所在辖区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中、高风险,市场开办方要坚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通过冰鲜肉类、活禽、水产等商品传播。(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照“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市场内的食品(含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督促统一上墙悬挂有关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督促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严格查验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经营户的采购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有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强化食品安全检测,配备专门食品检测室和专职检测人员,按日公示农残检测结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活禽交易管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制定出台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着力推动活禽交易市场完善经营设施条件,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积极推进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鼓励现有的屠宰厂充分挖潜拓能,增加生产线,满足周边地区活禽集中屠宰需求。支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冰鲜、冷鲜禽产品专卖区,确保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积极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着力清理市场周边环境。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方针,对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实施提升工程,解决划行归市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实现周边市容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对非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实施集中整治,清除“脏、乱、差”现象,并推动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对未经批准的马路菜场,合理疏导,应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坚决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六)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鼓励支持市场主办方参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力争县级城市标准化农贸市场比重明显提高,乡镇、村级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摸清辖区农贸市场底数和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严格按照本方案和工作计划,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场一策”,制定每个市场的推进计划、措施和进度,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日常监管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专项行动、彻底解决“脏、乱、差”突出问题,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按照“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专项行动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农贸市场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按照“谁办市场,谁管市场”的原则,农贸市场开办者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按时间要求、按规范标准整改到位。
附件: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项目 |
内容 |
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卫生 |
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
日常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公厕、垃圾房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实施统一管理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卫生管理人员齐全 |
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职责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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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管理措施落实 |
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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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大扫除,门店经营户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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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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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正常使用,有洗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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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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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加强市场疫情防控 |
1.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 |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市场人员健康监测、商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扫码进出场、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健康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提升市场交易参与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对市场开展环境风险检测,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市场所在辖区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中、高风险时,市场开办方要坚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防止疫情通过冰鲜肉类、活禽、水产等商品传播,最大程度减少新冠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督促指导 |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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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
按照“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市场内的食品(含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 |
市场经营户要做到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备案)许可证,健康证),门店内统一上墙悬挂。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对采购经营的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必须要有采购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市场内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熟食摊卫生整洁,“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工作人员穿衣戴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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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
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专门食品检测室和专职检测人员,每天公示农残检测结果,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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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 |
1.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 |
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尤其是重点水域市场渔获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等问题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严格规范活禽交易 |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活禽交易管理工作,2020年底前要依法制定出台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积极推进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鼓励现有的屠宰厂充分挖潜拓能,增加生产线,满足周边地区活禽集中屠宰需求。支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冰鲜、冷鲜禽产品专卖区,确保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同时,积极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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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活禽交易和宰杀区规范管理 |
非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要完善活禽交易和宰杀区经营设施条件,分成禽类展示间、屠宰间、交易间,展示间、屠宰间与外界封闭隔离,室内全封闭式宰杀,不在宰杀间外宰杀活禽,宰杀垃圾做到即产即清,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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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清理市场周边环境 |
1.加强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清理 |
加大市场周边区域清扫保洁工作力度,针对市场人流、物流、车流变化特点,及时调整保洁人员数量、消杀频次,确保市场周边卫生干净、整洁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完善市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 |
加强对市场周边道路、下水管道、井盖、防护栏等重点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修复破损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便利民众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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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 |
设置时令瓜果鲜蔬直销区域,便利市场周边农户;积极引导市场周边小摊小贩入市经营;严厉查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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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
完善和落实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规范 |
把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作为民生项目,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鼓励支持市场主办方参照规范化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要求,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法,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通过努力,县级城市农贸市场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比例明显提高,乡镇、村级农贸市场整洁卫生,市场的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 |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附件8
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姚安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推广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保护人民健康,开展本行动。
一、行动目标
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广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社会性、群众性优势,人人动手、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在每周星期五统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持续推进“门前三包”,形成常态化。(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各级各部门各网格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实行“六倡导”,树立“云南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
1.社交距离。鼓励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2.勤于洗手。督促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分餐公筷。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和使用公勺公筷的倡议书;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宣传提示。(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4.革除陋习。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倡导健康文明饮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生肉、草乌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新风尚。(县林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邮政公司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5.科学健身。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各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县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推动大、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学校坚持组织开展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6.控烟限酒。全县党政机关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巩固全县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创建成果;促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和教师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加强有害饮酒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倡导酒类经营商户不向未成年人售酒。(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县级各牵头单位按照行动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参照县级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12月)。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宣传倡导“云南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开展进乡村、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六进”活动。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重点区域,增加宣传频度,提高宣传覆盖率、针对性、有效性,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氛围。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健康宣传资料制作一批、发放一批,健康知识音视频作品创作一批、传播一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总结行动经验,提炼亮点,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机制和倡导树立“六条新风尚”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指示精神,落实好属地和“一把手”责任,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细化任务,压实责任。要为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倡导六条新风尚、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供支持性环境,在政策、场地等方面提供条件。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保障行动落地见效。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委宣传部负责行动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做好行动公益广告、相关宣传材料在各类媒体的宣传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委宣传部共同牵头落实倡导“勤于洗手”“控烟限酒”;县委宣传部牵头落实倡导“社交距离”;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牵头落实倡导“分餐公筷”,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发布使用公勺公筷的倡议书;县林草局牵头落实倡导“革除陋习”;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落实倡导“科学健身”,组织开展“工间操”,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县级其他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启动,按时间进度全面统筹推进落实行动各项任务。
附件: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在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2 |
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开展情况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各级各部门各网格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3 |
倡导“云南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的推进情况 |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林草局、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政公司、县总工会、团县委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
4 |
组织开展“工间操”情况;学校组织开展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情况 |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