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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2017年蚕桑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4235 | 发布时间: 2017/7/4 14:41: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姚安县2017年蚕桑生产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姚安县2017年蚕桑生产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蚕桑生产工作的通知》(姚政通〔2016〕77号)文件精神,强化蚕桑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确保2017年全县蚕桑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栋川镇、光禄镇、弥兴镇、官屯镇、太平镇、大河口乡、适中乡等7个乡镇人民政府、县蚕桑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乡镇人民政府

考核本乡镇范围内的新栽桑、丰产桑园建设、养蚕产茧总量三项指标。

(二)县蚕桑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考核挂点村新栽桑、养蚕量、产茧量三项指标。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工作由县蚕桑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基础材料和考核指标进度报表,由被考核单位按要求统计报送县蚕桑产业办公室,县蚕桑产业办公室负责核实验收、统计汇总具体工作。

2.以考核对象为单位,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指标任务数以《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蚕桑生产工作的通知》(姚政通〔2016〕77号)文件和本办法附件1下达数为准。

四、量化标准

(一)乡镇人民政府(100分)

1.新栽桑(30分)

(1)新栽桑面积(20分)。完成任务数的95%得满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新栽桑成活率(10分)。成活率达95%以上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丰产桑园建设(30分)

(1)丰产桑园面积(10分)。完成所下达指标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按时报送丰产桑园建设落实情况及工作方案(2.5分)。在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落实情况及工作方案得满分,每迟报1天扣0.25分,扣完为止。

(3)冬季翻挖(2.5分)。所列丰产桑园在1月底全面完成冬季翻挖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

(4)冬季封梢(2.5分)。所列丰产桑园在2月底前全面完成封梢整枝工作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

(5)夏季伐条(2.5分)。所列丰产桑园在小满节(5月21日)前全面完成夏季伐条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

(6)丰产桑园单产(10分)

丰产桑园平均亩桑养蚕达3张、产茧达100公斤以上得满分,平均亩桑养蚕每少0.5张扣1分,平均亩桑产茧每少5公斤扣0.5分,扣完为止。

3.养蚕产茧总量(40分)

完成养蚕任务数得2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完成产茧任务数得2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二)县蚕桑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0分)

1.新栽桑(40分)

(1)新栽桑面积(20分)。完成任务数的95%得满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新栽桑成活率(20分)。成活率达95%(含95%)以上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养蚕(30分)

完成养蚕任务数得3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产茧(30分)

完成产茧任务数得3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结果运用

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结果,纳入2017年全县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运用。


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村考核指标分配表

2.2017年丰产桑园建设落实情况表


附件1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村考核指标分配表

                                       单位:亩、张、吨

序号

成员单位

挂行政村

栽桑

养蚕

产茧

1

农 办

蛉丰

20

500

20

2

发改局

长寿

110

4950

198

3

科 协

地角

20

500

20

4

扶贫办

龙岗

20

500

20

5

经信局

竹园

30

540

21

6

国土资源局

梯子

90

350

14

7

财政局

后营

30

3300

132

8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海

30

3800

152

9

公安局

新庄

30

3900

156

10

农业局

连厂

50

450

18

11

水务局

巴拉鮓

50

500

20

12

林业局

弥兴

40

650

26

13

科技局

大村

50

2200

88

14

水保办

官庄

40

1300

52

15

招商局

上屯

40

750

30


合 计


650

24190

967


附件2

2017年丰产桑园建设落实情况表

乡镇:             报表人: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村委会名称

任务指标

落实丰产桑园面积(亩)

备注

面积(亩)

养蚕(张)

产茧

(公斤)

亩产茧

(公斤)

1








2








3








3








5








6
















































说明:1.各乡镇要按下达的丰产桑园建设任务数进行实地落实,实事求是填写报表;

2.该表由各乡镇于2017年1月20日前统计报送县蚕桑产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