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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21221 | 发布时间: 2017/3/15 17:45: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姚安县“十三五”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姚安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考核工作,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考核工作,根据省州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姚安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县水务局,负责考核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指标

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三个方面,设置创新奖励及其他加分事项、“一票否决”事项。(评分方法见附件1、附件2)

(一)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共7项指标: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乡镇和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

(二)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河长制度、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各乡镇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水价和水资源费制度、水功能区划及相关管理制度、乡镇和县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及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等10项制度。

(三)措施落实情况

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和基础能力等4类措施落实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考核工作组根据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考核工作要求,于考核期内各年度2月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明确对上一年度或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各乡镇自检自查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于每年2月5日前报县水务局(从2017年度开始执行)。

(三)核查和抽查

考核工作组在县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自检自查报告和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检验及核算分析。在资料核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相关技术资料、用户取用水量、用水效率、地下水管理,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等内容抽查。

(四)形成考核报告

县考核办综合自检自查、核查和重点抽查结果,提出各乡镇年度或期末考核评分和等级建议,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经考核工作组审定后,由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于每年5月底前上报县人民政府。

五、考核评分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一)年度考核评分

各年度考核得分为整改落实情况,目标完成、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和其他情况分值之和,其中整改落实情况5分、目标完成情况35分、制度建设情况25分、措施落实情况35分,其他情况作为加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

(二)期末考核评分

期末考核总分由各年度考核平均得分(不包括期末年)和期末年考核得分加权,分值保留整数。其中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权重占50%,期末年考核得分权重占50%。计算公式为:期末考核总分=各年度考核平均得分×50%+期末年考核得分×50%。

(三)考核等级确定

根据年度或期末考核的评分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至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公布与使用

年度、期末考核结果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送县委组织部作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奖励与表彰

对期末考核为优秀的乡镇,县人民政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整改检查

年度或期末考核为不合格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程序进行问责,并责令进行整改。

(四)追究责任

对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考核评分办法

2.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办法

3.目标完成情况统计方法

4.年度考核工作分工

5.《XX年度XX乡(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提纲

6.《XX年度XX乡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复核技术资料要求



附件1

考核评分办法


一、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评分

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分值为5分。计分方法为,上年度考核结果发布后,经县政府授权印发乡镇的整改要求中落实到位的条数与总条数之比乘以5。

二、目标完成情况评分

目标完成情况分值35分,评分内容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3类目标7项指标,其中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用水总量指标分值为10分,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标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分值为10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标5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的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及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指标分值共10分。相关数据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

乡镇和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标、用水总量、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指标的计算,根据当年来水情况,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口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技术方案》等有关规定,考虑农业用水量、入境水质或背景值等影响,进行适当修正。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等指标的计算,视地方国内生产总值负增长、零增长等情况予以适当考虑。

(一)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指用水总量指标。

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四类。当年用水总量折算成平水年用水总量进行考核。

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量。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年度用水总量小于等于年度目标值者,得分为10分;大于年度目标值者,不得分。

(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包括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标和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

1.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奖励分值为1分,其中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奖励分值均为0.5分。具体奖励标准为: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目标值,且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60立方米/万元(含60立方米/万元),奖励分值为0.5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目标值,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大于60立方米/万元,下降率高于目标下降率10%(含10%)以上的,奖励分值为0.5分;下降率高于目标下降率5%-10%(含5%)的,奖励分值为0.3分。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目标值,且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20立方米/万元(含20立方米/万元),奖励分值为0.5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目标值,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高于20立方米/万元,下降率高于目标下降率10%以上(含10%)的,奖励分值为0.5分;下降率高于目标下降率5-10%(含5%)的,奖励分值为0.3分。

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用水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用水总量(立方米)/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其中,国内生产总值按2015年可比价计。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指当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得分为3分;低于目标值者,不得分。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工业用水量与工业增加值(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量(立方米)/工业增加值(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按2015年可比价计。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当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得分为3分;低于目标值者,不得分。

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立方米)/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立方米)。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得分为3分;低于目标值者,不得分。

(三)乡镇和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乡镇和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水质评价达标的饮用水水源地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水源地数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比)。计算公式为:乡镇和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标的水源地数量/参与考核的水源地数量)×100%。

乡镇和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得分为5分;低于目标值者,不得分。

(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包括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和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指标。

1.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超过目标值,且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比上一年减少1-2%(含1%,不含2%),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奖励分值为1.5分;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超过目标值,且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比上一年减少2%以上(含2%),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奖励分值为3分。

2.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比)。计算公式为: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100%。

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值者,得分为3分;低于目标值者,不得分。

3.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

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指重要水功能区内主要污染物年入河总量较上年减少量。“十三五”期间选择部分重要水功能区进行核算,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较上年度减少的,本项指标得分。

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较上年度减少者,得分为4分;不减少者,不得分。

三、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方法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分值60分,评分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和其他情况,其中制度建设情况分值25分,措施落实情况分值35分,其他情况作为加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

具体评分标准由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姚安县XX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及初步评分表》下发执行。

四、根据州年度考核评分相关要求,若考核评分标准有变动的,由县考核办组织制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2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办法

制度建设及执行和措施落实情况分值60分,评分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和其他情况,其中制度建设情况分值25分,措施落实情况分值35分,其他情况作为加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评分表


内容

(总分)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分值

制度建设及执行(25分)

1.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

2.河长制度

3.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制度

4.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

5.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

6.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

7.水价和水资源费制度

8.水功能区划及相关管理制度

9.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

10.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5

3

3

2

2

2

2

2

2

2

内容

(总分)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分值

措施落实

(35分)

节水

优先

1.农业节水和高耗水行业节水

2.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

3.管网漏损和公共节水

4.水价改革和水资源费征管

5.非常规水源利用和节水宣传

4

2

2

2

1

水资源保护

6.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7.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8.水生态修复和水系连通

2

3

1

监督与

管理

9.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10.江河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执行

11.地下水管理及超采区综合治理

12.水功能区监管

3

1

2

2

基础能力

13.考核结果纳入政府主要领导考核评价

14.信息系统应用和国控项目(二期)建设

15.水资源计量监控和用水统计

16.水资源统一管理、队伍建设

2

3

2

2

其他(5分)

   1.创新奖励及其他加分

   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等方面创新性工作,及其他地方特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者,加1—5分,计入总分。

   2.一票否决

   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存在报送考核数据资料弄虚作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发生水污染事件应对不力,严重影响供水安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执行水量调度计划,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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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管网漏损和公共节水”由住建部门、水务部门提出评分意见。

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功能区监管”统筹水务、环保、住建三部门。


附件3

目标完成情况统计方法


一、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数据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口径及《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用水总量统计方案(试行)》(办资源〔2015〕57号)、《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办农水〔2013〕248号)等有关规程进行统计汇总。

(一)县水务局于每年初2月10日前填写附表1(1-1,1-2,1-3,1-4,1-5)、附表2(2-1,2-2,2-3,2-4,2-5,2-6,2-7,2-8)、表3(3-4,3-5)并盖章后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规定设在县水务局水资源股)。

(二)县统计局填写附表(1-1,2-6)、水务局填写附表1(1-2,1-3,1-4,1-5)、附表2(2-3,2-4,2-5,2-6,2-7)、环保填写附表2(2-1)经信局填写附表2(2-2)于2月10日前报考核办。

(三)县水务局于每年1月20日前组织填报《楚雄州水务统计年报》报考核办。

(四)考核办将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填报数据于2月10日前送楚雄州考核办。

二、乡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重要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目标

(一)重要河流水功能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数据以楚雄州水文局监测评价结果为主,各县市补充。

1.由楚雄州水文水资源局按照规定对20个水功能区和16个水源地进行评价并于2月10日前填写附表3(3-1,3-2,3-3)报考核办。

2.各县市填报附表3(3-4,3-5,3-6),于2月10日前报考核办。

(二)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数据以州环保局、州水务局相关评价结果为主,各县市补充。


附件4

年度考核工作分工


一、检查分组

成立5个考核检查组,每组分别负责1-2个乡镇。年度考核分工具体如下:

第一组:由县水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参与,检查栋川镇、太平镇。

第二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统计局参与,检查前场镇、适中乡。

第三组: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农业局参与,检查光禄镇、左门乡。

第四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参与,检查官屯镇、大河口乡。

第五组: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参与,检查弥兴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检查时间安排

由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由牵头单位带队开展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派一名工作联络员参加。

具体检查时间由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由牵头单位带队开展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工作。

三、考核评分工作

(一)目标完成评分

1.用水总量,由县水务局牵头,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配合。

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由县经信局牵头,县统计局、县水务局配合。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由县经信局牵头,县统计局、县水务局配合。

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县水务局牵头、县统计局、县农业局配合。

5.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由县水务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6.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县水务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7.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配合。

(二)制度建设、措施落实评分

由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负责,参与单位配合,分别初步确定所抽查乡镇的分数,最后报考核工作组审定。

(三)其他评分

1.为了保证考核工作按期完成,要求各乡镇严格按时上报自检自查报告,未在3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水务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逾期实行迟报1天扣减1分,直接从考核总得分中扣减。

2.创新奖励及一票否决: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统计相关情况,报考核工作组审定后,确定加分或“一票否决”事项。

四、考核报告编制

各检查组根据所检查乡镇的自检自查报告、检查情况、考核情况等,分别编写检查评分报告,于4月底前提交县考核办公室汇总编写考核报告,经县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县水务局上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5


《XX年度XX乡(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提纲


一、概述

概括说明本乡镇基本情况、年度考核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年度水情和该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情况。

二、目标完成情况

概要说明本乡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的完成情况,并进行自评分。计算标准详见《目标完成情况统计方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保留小数点后1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保留小数点后3位,自评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制度建设、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

简要说明本乡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自评分。依据评分标准,逐条列出具体评分内容,并给出赋分分值,对照本乡镇年度已完成的主要工作,说明赋分理由。

四、成效及经验做法

总结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分析年度本乡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六、自评结果

 

附件6

《XX年度XX乡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复核技术资料要求


一、文字说明

(一)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的数据来源及提供单位、计算过程、相关情况说明等。

(二)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各项具体评分的工作进展和支撑文件材料说明,支撑文件材料目录作为复核技术资料附件同时报送。

二、填表说明

根据本地区相关资料,填写附表1(附续表(1-1),1-2,1-3,1-4,1-5)、附表2(2-1,2-2,2-3,2-4,2-5,2-6,2-7,2-8)、附表3(3-1,3-2,3-3)。

三、报送要求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将复核技术资料正式报送考核办,同时报送相应电子版材料。

表1(1-1)                      县  年区域经济社会指标统计表(统计局)

行政区

水资源三级区

常住人口(万人)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工业增加值(亿元)

城镇

农村

合计

一产

二产

三产

合计

国有及

规模以下

合计

规模以上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续表(1-1)                    县  年区域经济社会指标统计表(统计局)

行政区

水资源三级区

耕地面积(万亩)

农田有效 灌溉面积        (万亩)

农田实灌面积(万亩)

粮食产量

林牧渔用水面积(万亩)

牲畜(万头)

建筑业竣工面积

水田

水浇地

菜田

合计

(万吨)

林果灌溉

草场灌溉

鱼塘补水

大牲畜

小牲畜

合计

(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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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                      县 年供水量统计表(亿m3)(水务局)

县(市)

水资源三级区

地表水源供水量

地下水源供水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

总供水量

蓄水

引水

提水

跨流域调水

人工载运水量

小计

浅层水

深层水

小计

污水处理回用

雨水利用

小计

调入量

调出流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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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                     年  县(市)大中小型水利工程蓄水(水务局)

行政区

水库类别

水资源三级区

水库座数(座)

年初蓄水总量

年末蓄水总量

年蓄水变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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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4)                       县 年用水量统计表(亿m3)(水务局)

县级行政区

水资源三级区

农田灌溉用水量

林牧渔用水量


水田

水浇地

菜田

小计

其中地下水

林果灌溉

草场灌溉

鱼塘补水

牲畜用水

小计

其中地下水

国有及规模以上

国有及规模以下

小计

其中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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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4)                       县 年用水量统计表(亿m3)(水务局)

县级行政区

水资源三级区

城镇公共用水量

居民生活用水量

生态环境用水量

总用水量

水力发电

建筑业

服务业

小计

其中地下水

城镇

农村

小计

其中地下水

城镇环境

农村生态

小计

其中地下水

合计

其中地下水

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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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5)                         县(市) 年建成区供用水量(水务局)

城市名称

面积

人口

工业

供 水 量(万立方米)

用 水 量(万立方米)

备 注

(平方公里)

(万人)

增加值

地表水

地下水

污 水

其他

合计

居民生活

城市公共

工业

农业

城市环境

合计



(万元)

处理回用

建筑业

服务业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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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1)                         县(市) 年污水排放量统计表(环保局)

行政分区

水资源三级区

用户污水排放量

矿坑排水量

城镇居民生活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合计

工业

建筑业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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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2)                         县(市) 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经信局)

城市名称

行业

工业取水量

工业重复利用水量(万m3)

工业总用水量(万m3)

工业重复利用率(%)

(万m3)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表2(2-3)                           县(市) 年管网漏失率(水务局)

城市名称

供水总量

售水量(万m3)

免费供水量

管网漏失水量

管网漏失率

备注

(万m3)

(万m3)

(万m3)

(%)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表2(2-4)                        县(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表(水务局)

行政分区

地表水

地下水

名称

编码

自来水

工业用水

生活用水

特殊行业用水

水电

农业

自来水

工业用水

生活用水

特殊行业用水

农业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表2(2-5)                     县(市) 年水利工程原水水价表(水务局)

行政分区

农业灌溉

工业生产

城镇生活

农村生活

生态与环境

水利发电

备注

名称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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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6)               县 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统计表(统计局、水务局)

用水总量

国内生产总值(扣除水力发电)

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亿m3)

(亿元)

(m3/万元,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

比2015年下降率


当年价

按2015年不变价折算


(%,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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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7)                    县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表(水务局)

工业用水量

工业增加值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亿m3)

(亿元)

(m3/万元,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

比2015年下降率


当年价

按2015年不变价折算


(%,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表2(2-8)                县 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数据汇总表(水务局)

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毫米):                                     调查年份全县平均降水量(毫米):

灌区规模与类型

个 数

有效灌溉面积

实灌面积

灌溉用水量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万亩)

(万亩)

(万立方米)

大型灌区






中型灌区

1—5万亩






5—15万亩






15—30万亩






合计






小型灌区






纯井灌区






总 计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表3(3-1)           ____县  年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数据汇总表

水资源一
级区(4)

水功能区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

一级区

二级区

纳入考核水功能区个数(1)

监测水功能区个数

纳入考核的水功能区达标个数(2)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3)(%)

长江

保护区






保留区






缓冲区






开发利用区

饮用水源区





工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





渔业用水区





景观娱乐用水区





过渡区





排污控制区





二级区小计





水功能区总计





其中省界缓冲区(5)





西南诸河

保护区






保留区






缓冲区






开发利用区

饮用水源区





工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





渔业用水区





景观娱乐用水区





过渡区





排污控制区





二级区小计





水功能区总计





其中省界缓冲区(5)




                                                                                                                                                                                                 

注:(1):纳入考核水功能区个数为楚雄州重要河流水功能区2015年考核所列水功能区个数。
   (2):“十二五”期间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COD)和氨氮,以此开展水质评价。
   (3)应按照水资源一级区填报统计成果,同时填报本县合计成果。
   (4):县界缓冲区达标评价应以楚雄州水文水资源局监测数据为依据。

 

表3(3-2)

 _            _      县市 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信息表(1)


一级
水功
能区
名称

二级
水功
能区
名称

水资
源一
级区

水质
目标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2)

监测断
面名称及地址

年监测
频次(4)

监测单位

年度水
质类别

年评价
次数

年达标
次数

年度达
标率

达标评
价结论

超标项
目(3)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注:(1):此表填报范围为楚雄州重要河流水功能区2014年考核所列水功能区。
   (2):“十二五”期间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COD)和氨氮,以此开展水质评价。
   (3):主要超标项目按照SL395规定方法确定,以()表示年度超标率,以[]表示浓度极值,填写格式如:氨氮(50%)[4.2]。
   (4):监测频次:按照实际监测频次填写,如12次/年、24次/年等。

 

表3(3-3)

     年楚雄州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评价表

序号

县级行政区

水源地名称

水资源二级区

测次

基本项目全年水质类别(次)

补充项目全年合格次数

特定项目全年合格次数

全年综合评价合格次数

水源地水质合格率(%)

主要超标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劣Ⅴ类

基本项目合格次数

9

姚安

洋派水库















10

改水河水库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              校核:               审核:             

备注

1.水源地名称:应填写水源地正式名称,不能填写断面名称。由多个或多类水体打包组合的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应分别进行单独评价。


2.水源地类型:填写湖泊、河流、水库、地下水4类。


3. 全年综合合格次数:水源地水质合格评价包括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3部分水质项目的水质合格评价,全年综合合格次数即指3部分水质项目均合格的次数。


4.水源地水质合格率:水源地水质合格率=综合合格次数/水源地全年监测次数×100。


5.主要超标项目:按超标倍数高低排序,填写前3项超标项目,以( )表示超标倍数,〔〕表示超标项目的浓度极值,如氨氮(1.2)[2.2]均值的极值。

 

表4

(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核查表


核查单位:             核查组:             时间:              联系电话:             


考核内容

核查依据

考核目

标值

实际值

核查内容

核查

记录

核查

存在

问题

实际

分项(亿立方米)

数据

来源

部门

计算方法(依

据的技术标

准、方案等)

数据校

核人员

用水总量指标

《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



农业用水量









工业用水量









生活用水量









生态环境补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



工业用水量









工业增加值(万元)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全国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南》



灌区作物吸收利用水量









灌溉总水量









重要河流水功能区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和考核技术方案》



达标水功能区数量(个)









参与考核水功能区数量(个)











达标水源地数量(个)









参与考核水源地数量(个)









注:1.本页“考核目标值”、“实际值”和“核查内容”栏由被核查地区相关部门填写,数据原始记录另行装订成册。

核查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划》、《全国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南》、《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和考核技术这群》,抽选部分数据进行验算,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