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姚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23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姚安县在充分推广应用国家、省、州、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以下简称“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根据公开事项编制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线上线下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二)基层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公开属于自治范围事项,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时依照国务院部门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标准指引,编制其他领域公开标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完善、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基本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平台统一、队伍专业、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线上线下公开事项。
1.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26个试点领域中涉及本部门的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4日前)
2.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26个试点领域外涉及本部门的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搬迁安置办、县地震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9月4日前)
3.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涉及的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9月4日前)
(二)全面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基础上,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编制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18个县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县级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9月25日前)
2.编制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外的县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选取本部门主要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出台后,对应的责任部门在2个月完成修改、更新。(完成时限:2020年9月25日前)
3.编制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部门发布的26个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本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国务院出台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及责任部门修改发布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后,修改更新本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首次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发布,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改更新后1个月内修改更新本乡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1.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公文审批单应设置公开属性栏,并在报审时在公开属性栏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应为“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4种类型中的1种,并作规范标识。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含姚安县人民政府网、实体公开栏)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由县政府建立完善全县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的制度,将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要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3.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个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托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规范依申请公开标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4.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质疑,以及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充分利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和政务新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要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建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社会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参与方式,让公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应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理由等,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责任分解及完成时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县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的制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据县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围绕工作流程、各环节工作责任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制定。
(四)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照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县人民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功能,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各领域都有专门的公开页面,并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二是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促进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和水平,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三是全面排查检查,清理删除失效信息(含错误信息、死链接等),确保清理到位,不留死角。四是认真对照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组织发布公开事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每个栏目都发布信息。(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0日前)
2.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政府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及时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办事服务,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及时更新信息,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0日前)
3.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利用农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黑板报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获取。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和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场所要设置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完成时限:2021年6月10日前)
(五)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信息获取便利化
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公开标准,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0日前)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各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切实抓好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确定2名岗位相对固定的正式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避免出现因人员变动造成工作脱节;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策和规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协调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调整公开事项内容;要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及本部门行业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导落实和跟踪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与宣传、融媒体中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不利影响或影响上级评估验收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五)报送附件材料要求。报送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有审核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电子版报送邮箱:yadzzwzx@163.com,纸质版报送地点:县人民政府办公楼4楼406室。
附件:1.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
2.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度安排
3.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清单
4.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
5.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信息表
6.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清理失效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