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81号)和全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推进会议及云南省生猪重点县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继续抓好监测排查、疫情报告、生猪贩运监管、生猪屠宰监管、应急处置、餐厨剩余物监管、防控宣传告知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努力确保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平稳。切实完善生猪贩运“一对一”监管机制,有效减少生猪贩运户和贩运车辆走村串户购买生猪引发疫情风险。严格执行生猪“点对点”调运规定,严格查证验物,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生猪调运管理。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按照“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开展非洲猪检测工作;对调出屠宰场的生猪产品,严格按照检疫规范要求开展检疫工作。要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告知,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粘贴发放宣传资料和召开培训会、小组会、户长会等形式把非洲猪瘟防控相关知识和防控措施宣传到每一户,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非洲猪瘟防控的自觉性和参与度,群防群控,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
二、加大生猪养殖企业培育力度
支持养殖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生猪养殖企业加快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采取收购、入股、合作、代管等形式,改造提升传统养猪场,优化生产经营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或培育一批集养殖、屠宰、精深加工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快育繁养宰销一体化发展,延伸生猪产业链条,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生猪生产用地审批流程,优先保障生产设施用地、融资需求。支持龙头企业与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等新型合作机制,发展订单生产,开展一体化经营。鼓励生猪县内定点屠宰,实现养殖屠宰匹配、产销顺畅衔接的“产+加+销”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
各乡镇积极引导新建一批专业化养猪场,逐步减少“千家万户”的分散养殖方式,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结合产业扶贫,统筹利用涉农整合资金、小额信贷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根据当地自然生态条件,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猪场。鼓励利用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难以提高、低效闲置的土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发挥重点生猪规模养殖企业市场主导作用,带动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养殖,鼓励散养农户通过劳务输出、资金入股等方式融入现代养殖体系,鼓励龙头企业采取租赁、代养、订单收购、技术服务等模式参与经营,支撑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
四、落实和完善生猪发展用地政策
落实好国家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牧业养殖设施并优先保障使用林地定额,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绿色发展水平。
五、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扶持力度
全县金融机构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生猪生产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充分用好 “农担贷”这一金融产品,对常年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优先给予放贷和贴息政策支持;用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政策,力争全县能繁母猪参保率达到100%,育肥猪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化解生猪养殖风险,保障市场供应。
六、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成立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人行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姚安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生猪产业发展,为稳产保供提供组织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负总责,加强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统计监测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谋划做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工作,防止价格快速大幅上涨。建立规模养猪场(户)信息备案管理和生产月度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生猪生产形势变化。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严厉打击故意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引导养猪场(户)提振养殖信心,适时增量补栏,稳定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根据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适度调控生猪产品外调数量,确保猪肉市场供应充裕,发展禽肉、牛羊肉等替代品生产,多元化缓解市场供应压力,保障全县肉类市场供应总体稳定。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