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云南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7〕90号)和州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已经建立。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进行试运行工作,现将标准体系各项标准及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开展好标准体系试运行的各项工作:
一、标准体系
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分为政务公开管理和政务公开事项两类标准,标准明细见下表。
姚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组成标准明细表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政务公开管理标准 |
||
1 |
YAGK 001 |
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
2 |
YAGK 002 |
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管理规范 |
3 |
YAGK 003 |
政务公开载体管理规范 |
4 |
YAGK 004 |
政务公开新媒体管理规范 |
5 |
YAGK 005 |
政务公开咨询服务规范 |
6 |
YAGK 006 |
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与考核规范 |
7 |
YAGK 007 |
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法 |
8 |
YAGK 008 |
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方法 |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
||
9 |
YAGK 009 |
公共文化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 |
10 |
YAGK 010 |
公共文化事项公开规范 |
11 |
YAGK 011 |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 |
12 |
YAGK 012 |
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规范 |
13 |
YAGK 013 |
安全生产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 |
14 |
YAGK 014 |
安全生产事项公开规范 |
二、试运行时间
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试运行时间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4月30日。
三、加强标准培训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政务公开主体)要在2018年2月20日前,对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内的各项标准组织培训并考核(可采用问答或书面问卷等方式),培训过程中要做好培训记录,认真填写培训记录表(附件1),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培训总结、培训记录表和相关记录材料形成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含电子文档)一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四、抓好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工作
在标准试运行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做好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2),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反映,并及时解决。2018年5月10日前将标准试运行工作总结、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记录表和相关材料形成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含电子文档)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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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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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安全生产事项公开规范